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一、耕地54956.83公顷(824352.45亩)。其中,水田32549.27公顷(488239.05亩),占59.23%;水浇地0.23公顷(3.45亩);旱地22407.33公顷(336109.95万亩),占40.77%。从区域分布统计,主要分布在水江镇、南城街道和兴隆镇,分别占全区耕地的6.30 %、5.46 %、5.4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0.81公顷(24312.15亩),占全区耕地的2.9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56.34公顷(66845.10亩),占8.1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174.68公顷(362620.20亩),占43.9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926.77公顷(208901.55亩),占25.3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778.23公顷(161673.45亩),占19.61%。

  二、园地3554.40公顷(53316亩)。其中,果园1536.61公顷(23049.15亩),占43.23%;茶园1328.71公顷(19930.65亩),占37.38%;其他园地689.08公顷(10336.20亩),占19.39%。园地主要分布在大观镇和南平镇,分别占全区园地的9.78%、9.29%。

  三、林地169257.77公顷(2538866.55亩)。其中,乔木林地130730.06公顷(1960950.90亩),占77.24%;竹林地9290.24公顷(139353.60亩),占5.49%;灌木林地27703.60公顷(415554.00亩),占16.37%;其他林地1533.87公顷(23008.05亩),占0.9%。林地主要分布在水江镇,占全区林地的10.24%。

  四、草地295.71公顷(4435.6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41公顷(51.15亩),占1%;其他草地292.30公顷(4384.50亩),占99%。草地主要分布在南城街道,占全区草地的18.44%。

  五、湿地123.23公顷(1848.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123.23公顷(1848.45亩),主要分布在民主镇,占全区湿地的29.3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38.83公顷(198582.45亩)。其中,城市用地1025.51公顷(15382.65亩),占7.75%;建制镇用地1800.99公顷(27014.85亩),占13.60%;村庄用地9649.66公顷(144744.90亩),占72.89%;采矿用地646.03公顷(9690.45亩),占4.8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6.64公顷(1749.60亩),占0.88%。

  七、交通运输用地4468.97公顷(67034.55亩)。其中,铁路用地148.63公顷(2229.45亩),占3.33%;公路用地1826.32公顷(27394.80亩),占40.87%;农村道路2490.86公顷(37362.90亩),占55.73%;管道运输用地3.16公顷(47.40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46.49公顷(57697.35亩)。其中,河流水面1270.95公顷(19064.25亩),占33.04%;水库水面1153.93公顷(17308.95亩),占30.01%;坑塘水面1217.09公顷(18256.35亩),占31.64%;沟渠113.98公顷(1709.70亩),占2.96%;水工建筑用地90.54公顷(1358.10亩),占2.3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黎香湖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4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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