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乐山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1年,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乐山市主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达标天数314天,达标率86.0%。全年优125天、良189天、轻度污染45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0天。如图1-1所示。
图1-12021年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图
全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11天,占46.2%;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05天,占43.8%;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22天,占9.2%;以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同时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2天,占0.8%。
乐山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9μg/m3、23μg/m3、118μg/m3、1.0mg/m3、54μg/m3和35μg/m3,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其中除二氧化氮浓度持平,细颗粒物浓度同比上升了1.9%外,其余4项污染物同比下降了16.2%、6.7%、8.9%和1.2%。
乐山市11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64~3.88之间,最高为沙湾区,最低为沐川县。同比2020年,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市中区和井研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上升,其余7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不同程度下降。如图1-2所示。
图1-22021年乐山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
二、大气降水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和峨眉山市共采集降水样品133个,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5.99(峨眉山市)~8.42(峨眉山市)之间,年均值为7.19。全年无酸雨发生,市中区和峨眉山市均属于非酸雨区城市。
全年2月份无降水发生,ph月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3月ph值最高,12月ph值最低,如图2-1所示。
图2-12021年乐山市降水量和ph月变化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状况
乐山市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共设置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8个。6个国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ⅱ类水质断面为4个,占66.7%;ⅲ类水质断面为2个,占33.3%。8个省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ⅱ类水质断面为5个,占62.5%;ⅲ类水质断面为2个,占25.0%;ⅳ类水质断面为1个,占12.5%。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见图3-1、图3-2。
图3-1国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图3-2省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
(二)市考断面水质状况
乐山市30个市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ⅱ类水质断面为18个,占60.0%;ⅲ类水质断面为7个,占23.3%;ⅳ类及以下水质断面为5个,占16.7%。如图3-3所示。
图3-32021年市考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分布
(三)湖库水质现状
乐山市共监测水库7座,水质类别和营养状态分布情况见图3-4、图3-5。
图3-42021年湖库水质类别比例分布图3-52021年湖库营养状态比例分布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和乐山市青衣江陶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总量3365.2万吨,达标水量3365.2万吨,水质达标率100.0%。
(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取水总量3808.56万吨,达标水量3808.56万吨,水质达标率100.0%。
(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在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2828.4万吨,达标水量2820万吨,水质达标率99.7%。其中,52个乡镇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380.3万吨,达标水量371.9万吨,水质达标率97.8%;79个乡镇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四)“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
乐山市共有“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5个,3个地表水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2个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一)土壤环境质量
乐山市共监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风险监控点50个、省土壤环境网重点风险监控点3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