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1月7日)
渠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渠县自然资源局
渠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县于2019年3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0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3509.61公顷(125.26万亩)
其中水田44440.64公顷(66.66万亩),占耕地的53.22%;水浇地136.61公顷(0.20万亩),占耕地的0.16%;旱地38932.36公顷(58.40万亩),占耕地的46.62%。主要分布在土溪镇、临巴镇、三汇镇、有庆镇,占全县耕地的23.4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794.00公顷(7.19万亩),占耕地的5.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014.80公顷(34.52万亩),占27.5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1695.74公顷(62.54万亩),占49.9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998.84公顷(18.00万亩),占14.3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06.23公顷(3.01万亩),占2.40%。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83509.61公顷(125.2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83509.61公顷(125.26万亩)。
二、园地6002.91公顷(9.00万亩)
其中,果园3901.89公顷(5.85万亩),占65.00%;茶园325.90公顷(0.49万亩),占5.44%;其他园地1775.12公顷(2.66万亩),占29.56%。园地主要分布在安北乡、临巴镇和中滩镇,占全县园地的25.52%。
三、林地60208.8公顷(90.31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51707.84公顷(77.56万亩),占85.88%;竹林地3750.60公顷(5.63万亩),占6.23%;灌木林地3380.90公顷(5.07万亩),占5.62%;其他林地1369.46公顷(2.05万亩),占2.27%。林地主要分布在临巴镇、三汇镇,占全县林地的21.51%。
四、草地1395.21公顷(2.09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4.98公顷(0.01万亩),占0.48%;其他草地1390.23公顷(2.08万亩),占99.52%。草地主要分布在三汇镇、临巴镇,占全县草地的27.78%。
五、湿地643.73公顷(0.97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天星街道,占全县湿地的15.9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766.42公顷(29.65万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1710.48公顷(2.57万亩),占8.67%;村庄用地17693.14公顷(26.54万亩),占89.51%;采矿用地314.06公顷(0.47万亩),占1.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74公顷(0.07万亩),占0.23%。
七、交通运输用地4387.46公顷(6.58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266.62公顷(0.40万亩),占6.08%;公路用地1486.49公顷(2.23万亩),占33.89%;港口码头用地4.52公顷(0.01万亩),占0.15%,农村道路2629.83公顷(3.94万亩),占59.8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750.15公顷(16.13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6867.70公顷(10.30万亩),占63.88%;水库水面979.60公顷(1.47万亩),占9.12%;坑塘水面2700.93公顷(4.05万亩),占25.12%;沟渠72.76公顷(0.11万亩),占0.68%;水工建筑用地129.16公顷(0.19万亩),占1.20%。主要分布在三汇镇、土溪镇,占全县水域的18.1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二是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四是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