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

  重庆市武隆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武隆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6.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7774.02公顷(716610.3亩)。其中,水田8204.75公顷(123071.25亩),占17.17%;旱地39569.27公顷(593539.05亩),占82.83%。从区域分布统计,占比较高的前三个乡镇(街道)为火炉镇、凤山街道、双河镇,分别占全区耕地的9.27%、5.42%、5.35%,占比最低的大洞河乡1.3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1.14公顷(4967.1亩),占全区耕地的0.6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76.37公顷(28145.55亩),占3.9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934.97公顷(284024.55亩),占39.6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679.97公顷(265199.55亩),占37.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951.57公顷(134273.55亩),占18.74%。

  (二)园地2100.34公顷(31505.1亩)。其中,果园1612.96公顷(24194.4亩),占76.8%;茶园155.67公顷(2335.05亩),占7.41%;其他园地331.71公顷(4975.65亩),占15.79%。园地主要分布在羊角街道,占全区园地的15.36%。

  (三)林地211248.96公顷(3168734.4亩)。其中,乔木林地153242.85公顷(2298642.75亩),占72.54%;竹林地2566.58公顷(38498.7亩),占1.21%;灌木林地54809.88公顷(822148.2亩),占25.95%;其他林地629.65公顷(9444.75亩),占0.3%。林地主要分布在仙女山街道、白马镇,分别占全区林地的8.44%、8.07%。

  (四)草地992.05公顷(14880.7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06.09公顷(12091.35亩),占81.25%;人工牧草地0.1公顷(1.5亩),占0.01%;其他草地185.86公顷(2787.9亩),占18.73%。草地主要分布在仙女山街道,占全区草地的55.58%。

  (五)湿地416.03公顷(6240.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416.03公顷(6240.45亩),主要分布在江口镇,面积为92.38公顷,占全区湿地的22.3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66.3公顷(149494.5亩)。其中,城市用地355.7公顷(5335.5亩),占3.57%;建制镇用地1431.05公顷(21465.75亩),占14.36%;村庄用地7570.17公顷(113552.55亩),占75.96%;采矿用地466.52公顷(6997.8亩),占4.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2.86公顷(2142.9亩),占1.43%。

  (七)交通运输用地4789.53公顷(71842.95亩)。其中,铁路用地110.87公顷(1663.05亩),占2.31%;公路用地1267.26公顷(19008.9亩),占26.46%;农村道路3148.32公顷(47224.8亩),占65.73%;机场用地254.94公顷(3824.1亩),占5.32%;港口码头用地6.46公顷(96.9亩),占0.13%;管道运输用地1.68公顷(25.2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60.43公顷(68406.45亩)。其中,河流水面2908.18公顷(43622.7亩),占63.77%;水库水面938.11公顷(14071.65亩),占20.57%;坑塘水面379.72公顷(5695.8亩),占8.33%;沟渠94.16公顷(1412.4亩),占2.06%;水工建筑用地240.26公顷(3603.9亩),占5.2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江口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2.2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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