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崇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崇义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80余名调查人员,共调查93989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215.70公顷(12.32万亩)。其中,水田7525.47公顷(11.28万亩),占91.56%;旱地690.23公顷(1.04万亩),占8.44%。上堡、扬眉、思顺、文英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6.6%,均为一年三熟耕地。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21.75公顷(2.7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2.1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28.76公顷(3.04万亩),占24.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785.22公顷(4.18万亩),占33.9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51.63公顷(1.58万亩),占12.8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28.34公顷(0.79万亩),占6.41%。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12047.69公顷(18.07万亩)。其中,果园6279.71公顷(9.42万亩),占52.13%;茶园119.28公顷(0.18万亩),占1.00%;其他园地5648.7公顷(8.47万亩),占46.87%。种植园用地(园地)主要分布在铅厂、龙勾、过埠、横水、思顺、扬眉等6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园地)的63.96%。

  (三)林地186737.29公顷(280.1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2154.55公顷(183.22万亩),占65.42%;竹林地52920.5公顷(79.38万亩),占28.34%;灌木林地2472.83公顷(3.71万亩),占1.32%;其他林地9189.41公顷(13.78万亩),占4.92%。横水、思顺、铅厂、聂都、关田等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7.84%。

  (四)草地477.17公顷(0.72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46.92公顷(0.0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33.64公顷(8.00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82.06公顷(1.32万亩),占16.50%;村庄用地3891.4公顷(5.84万亩),占73.00%;采矿用地537.79公顷(0.81万亩),占10.1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39公顷(0.03万亩),占0.37%。

  (七)交通运输用地2402.63公顷(3.60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093.94公顷(1.64万亩),占45.56%;农村道路1308.45公顷(1.96万亩),占54.44%,港口码头0.24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00.12公顷(7.0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44.67公顷(2.02万亩),占28.65%;水库水面2615.16公顷(3.92万亩),占55.60%;坑塘水面340.24公顷(0.51万亩),占7.23%;沟渠379.96公顷(0.57万亩),占8.09%;水工建筑用地20.09公顷(0.03万亩),占0.43%。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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