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区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全区调查历时三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约1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 77707.04公顷(116.56万亩)

  种植园用地 6936.87公顷(10.41万亩)

  林地 44809.2公顷(67.21万亩)

  草地 818.80公顷 (1.23万亩)

  湿地 1918.95公顷(2.88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33711.58公顷(50.57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 4180.59公顷(6.27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8739.93公顷(28.11万亩)

  一、耕地:77707.04 公顷(116.56万亩)。其中,水田63690.81公顷(95.54万亩),占81.96%;水浇地146.98公顷(0.22万亩),占0.19%;旱地13869.25公顷(20.8万亩),占17.85%。

  其中坡度≤2°的耕地63116.77 公顷( 94.68万亩),占全区耕地的81.22%;坡度2°— 6°(含6°)的耕地9858.02 公顷(14.79万亩),占12.69%;坡度6°—15°度(含15°)的耕地4573.85公顷(6.86万亩),占5.89%;坡度15°—25°(含25°)的耕地152.34公顷(0.23万亩),占0.19%;坡度>25°的耕地6.06公顷(0.01万亩),占0.01%。

  二、种植园用地:6936.87公顷(10.41万亩)。其中,果园2759.99公顷(4.14万亩),占39.79%;茶园2945.44公顷(4.42万亩),占42.46%;其他园地1231.44公顷(1.85万亩),占17.75%。

  三、林地:44809.32公顷(67.2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0743.93公顷(46.12万亩),占68.61%;竹林地8366.17公顷(12.55万亩),占18.67%;灌木林地658.93公顷(0.99万亩),占1.47%;其他林地5040.29公顷(7.56万亩),占11.25%。

  四、草地:818.80公顷(1.2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918.95公顷(2.88万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711.58公顷(50.5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830.16公顷(4.25万亩),占8.40%;建制镇用地3419.09公顷(5.13万亩),占10.14%;村庄用地26864.48公顷(40.30万亩),占79.69%;采矿用地240.17公顷(0.36万亩),占0.7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7.68公顷(0.54万亩),占1.06%。

  七、交通运输用地:4180.59公顷(6.2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32.55公顷(0.65万亩),占10.35%;公路用地2050.35公顷(3.08万亩),占49.04%;农村道路1697.69公顷(2.55万亩),占40.6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739.96公顷(28.1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164.80公顷(7.75万亩),占27.56%;水库水面540.86公顷(0.81万亩),占2.89%;坑塘水面9551.77公顷(14.33万亩),占50.97%;沟渠2543.69公顷(3.82万亩),占13.57%;水工建筑用地938.84公顷(1.41万亩),占5.01%。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土地利用现状,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推深做实“田长制”,压实由区到村的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推进落实“进出平衡”,规范完善“占补平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各类成果。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作为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提升治理能力,为打造美好裕安,全力建设现代化裕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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