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吉安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上千名,共调查189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我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8239.27公顷(597.36万亩)。其中,水田361062.17公顷(541.60万亩),水浇地1.97公顷(29.55亩),旱地37175.13公顷(55.76万亩)。泰和县、吉水县、吉安县3个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36.9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3499.72公顷(365.25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109349.26公顷(164.02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36959.25公顷(55.44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5430.23公顷(8.15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3000.81公顷(4.50万亩)。

  (二)园地60700.13公顷(91.05万亩)。其中,果园26228.21公顷(39.34万亩),茶园6449.95公顷(9.68万亩),其他园地28021.97公顷(42.03万亩)。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安福县、永新县、遂川县,占全市种植园地的38.89%。

  (三)林地1721733.68公顷(2582.6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17793.91公顷(1976.69万亩),竹林地169823.37公顷(254.74万亩),灌木林地38073.56公顷(57.11万亩),其他林地196042.84公顷(294.06万亩)。遂川县、永丰县、安福县等3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7.65%。

  (四)草地16315.07公顷(24.47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69公顷(25.35亩),其他草地16313.38公顷(24.47万亩)。泰和县、安福县、永新县等3个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47.18%。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281.91公顷(193.9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783.69公顷(10.18万亩),建制镇用地22330.29公顷(33.49万亩),村庄用地90689.28公顷(136.03万亩),采矿用地7817.65公顷(11.73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61.00公顷(2.49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51810.42公顷(77.7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397.93公顷(3.60万亩),公路用地17952.25公顷(26.93万亩),农村道路31288.2公顷(46.93万亩),机场用地154.30公顷(0.23万亩),港口码头用地13.46公顷(0.02万亩),管道运输用地4.28公顷(0.01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3094.77公顷(199.64万亩)。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泰和县、吉水县、万安县,占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9.1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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