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通州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省、南通市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9月以来,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历时3年,5家单位、200余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了39.43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南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我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119.76公顷(916796.40亩)。其中,水田38611.24公顷(579168.60亩),占63.17%;水浇地21449.83公顷(321747.45亩),占35.09%;旱地1058.69公顷(15880.35亩),占1.74%。
(二)园地1743.60公顷(26154.00亩)。其中,果园564.92公顷(8473.80亩),占32.40%;其他园地1178.68公顷(17680.20亩),占67.60%。
(三)林地5402.19公顷(81032.85亩)。其中,乔木林地331.24公顷(4968.60亩),占6.14%;竹林地101.77公顷(1526.55亩),占1.88%;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4969.18公顷(74537.70亩),占91.98%。
(四)草地1857.68公顷(27865.20亩)。其中,其他草地1857.68公顷(27865.20亩),占100%。
(五)湿地14473.14公顷(217097.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沿海滩涂14313.46公顷(214701.90亩),占98.90%;内陆滩涂159.68公顷(2395.20亩),占1.1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094.39公顷(556415.85亩)。其中,城市3546.99公顷(53204.85亩),占9.56%;建制镇4143.84公顷(62157.60亩),占11.17%;村庄29168.32公顷(437524.80亩),占78.63%;采矿用地22.33公顷(334.95亩),占0.0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2.91公顷(3193.65亩),占0.58%。
(七)交通运输用地7370.23公顷(110553.45亩)。其中,铁路用地426.27公顷(6394.05亩),占5.78%;轨道交通用地1.51公顷(22.65亩),占0.02%;公路用地4197.79公顷(62966.85亩),占56.96%;农村道路2484.06公顷(37260.90亩),占33.70%;机场用地224.54公顷(3368.10亩),占3.05%;港口码头用地36.06公顷(540.90亩),占0.4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512.21公顷(397683.15亩)。其中,河流水面14645.23公顷(219678.45亩),占55.24%;坑塘水面7342.04公顷(110130.60亩),占27.69%;沟渠 4248.78公顷(63731.70亩),占16.03%;水工建筑用地276.16公顷(4142.40亩),占1.0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以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严谨规范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