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统一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投入112名调查技术人员,历时三年多,共调查102178个地类图斑,其中外业举证图斑58077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调查成果获评省级验收“优秀”等次,“三调”工作获评市级“先进”。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级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225.35公顷(13.84万亩)。其中,水田8239.78公顷(12.36万亩),占89.32%;旱地985.57公顷(1.48万亩),占10.68%。东山镇、社溪镇、营前镇等3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8.42%,均为一年三熟制。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574.49公顷(3.8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7.9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34.66公顷(3.8万亩),占27.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183.14公顷(4.77万亩),占34.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76.11公顷(1.01万亩),占7.3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6.95公顷(0.39万亩),占2.79%。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5979.75公顷(8.97万亩)。其中,果园1300.39公顷(1.95万亩),占21.75%;茶园688.25公顷(1.03万亩),占11.51%;其他园地3991.11公顷(5.99万亩),占66.74%。种植园用地(园地)主要分布在东山镇、社溪镇、安和乡等3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园地)的37.32%。

  (三)林地123272.81公顷(184.9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8235.92公顷(147.35万亩),占79.69%;竹林地16039.13公顷(24.06万亩),占13.01%;灌木林地180.36公顷(0.27万亩),占0.15%;其他林地8817.4公顷(13.23万亩),占7.15%。五指峰乡、水岩乡、双溪乡、东山镇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4.78%。

  (四)草地1000.08公顷(1.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000.08公顷(1.5万亩),占100%。

  (五)湿地8.04公顷(0.0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面积8.04公顷(0.01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31.52公顷(8.9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313.92公顷(1.97万亩),占22.15%;村庄用地4363.11公顷(6.54万亩),占73.56%;采矿用地221.77公顷(0.33万亩),占3.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72公顷(0.05万亩),占0.55%。

  (七)交通运输用地2428.31公顷(3.6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5.8公顷(0.02万亩),占0.65%;公路用地987.41公顷(1.48万亩),占40.66%;农村道路1424.72公顷(2.14万亩),占58.67%;港口码头用地0.38公顷(0.0006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25.8公顷(8.2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73.27公顷(1.91万亩),占23.04%;水库水面2562.17公顷(3.84万亩),占46.37%;坑塘水面1028.4公顷(1.54万亩),占18.61%;沟渠636.71公顷(0.96万亩),占11.52%;水工建筑用地25.25公顷(0.04万亩),占0.4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为今后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指明了方向。一要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必须更加有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三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切实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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