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全面推进健康通化建设和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识,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通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四)严格监督评价。

  健全卫生健康规划体系,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做好规划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和末期评估,及时发现并统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

  检察院。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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