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巴州区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4054.29公顷(660814.35亩)。其中,水田31238.41公顷(468576.15亩),占70.91%;旱地12815.88公顷(192238.20亩),占29.09%。其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1.57公顷(4973.55亩),占全区耕地的0.7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62.72公顷(36940.80亩),占全区耕地的5.5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3114.88公顷(496723.20亩),占全区耕地的75.1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95.84公顷(104937.60亩),占全区耕地的15.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49.28公顷(17239.20亩),占全区耕地的2.61%。
二、园地1546.39公顷(23195.85亩)。其中,果园986.43公顷(14796.45亩),占63.79%;茶园63.57公顷(953.55亩),占4.11%;其他园地496.39公顷(7445.85亩),占32.10%。
三、林地62108.99公顷(931634.85亩)。其中,乔木林地60440.19公顷(906602.85亩),占97.31%;竹林地552.54公顷(8288.10亩),占0.89%;灌木林地756.97公顷(11354.55亩),占1.22%;其他林地359.29公顷(5389.35亩),占0.58%。
四、草地210.52公顷(3157.80亩)。其他草地210.52公顷(3157.80亩),占100%。
五、湿地306.03公顷(4590.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巴州区仅有内陆滩涂一种二级地类,面积306.03公顷(4590.45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132.98公顷(211994.70亩)。其中,城市用地2584.39公顷(38765.85亩),占18.28%;建制镇用地433.50公顷(6502.50亩),占3.07%;村庄用地10978.37公顷(164675.55亩),占77.68%;采矿用地91.48公顷(1372.20亩),占0.6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5.24公顷(678.60亩),占0.32%。
七、交通运输用地3206.17公顷48092.55亩)。其中,铁路用地60.63公顷(909.45亩),占3.74%;公路用地1561.35公顷(23420.25亩),占96.26%;农村道路1584.12公顷(23761.80亩),占49.41%;管道运输用地0.07公顷(1.05亩),占0.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28.11公顷(79921.65亩)。其中,河流水面2597.41公顷(38961.15亩),占48.75%;水库水面805.37公顷(12080.55亩),占15.12%;坑塘水面1810.46公顷(27156.90亩),占33.98%;沟渠18.07公顷(271.05亩),占0.34%;水工建筑用地96.80公顷(1452.00亩),占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