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珙县于2018年9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更新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运用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把控,历时3年,1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勾绘了148520个图斑,外业举证47380个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现状。
(一)耕地27824.23公顷(417363.45亩)。其中水田8536.37公顷(128045.55亩),占30.68%;旱地19287.86公顷(289317.90亩),占69.32%。孝儿镇、上罗镇、底洞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2.3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25.09公顷(13876.35亩),占3.32%;位于2度-6度(含6度)的耕地1265.94公顷(18989.10亩),占4.55%;位于6度~15度(含15度)的耕地9310.46公顷(139656.90亩),占33.46%;位于15度-25度的耕地10021.64公顷(150324.60亩),占36.02%;位于25度(含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301.1公顷(94516.5亩),占22.65%。
(二)园地2585.85公顷(38787.75亩)。其中果园290.52公顷(4357.80亩),占11.23%;茶园537.72公顷(8065.80亩),占20.79%;其他园地1757.61公顷(26364.15亩),占67.97%。园地主要分布在孝儿镇、上罗镇、曹营镇,占全县园地的56.33%。
(三)林地66845.04公顷(1002675.60亩)。其中乔木林地51485.98公顷(772289.70亩),占77.02%;竹林地9391.43公顷(140871.45亩),占14.05%;灌木林地4099.45公顷(61491.75亩),占6.13%;其他林地1868.18公顷(28022.70亩),占2.8%。林地主要分布在孝儿镇、上罗镇、底洞镇、珙泉镇、王家镇,占全县林地的60.18%。
(四)草地71.85公顷(1077.7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巡场镇,占全县草地的25.93%。
(五)湿地49.57公顷(743.5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以及地类,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曹营镇、珙泉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916.57公顷(118748.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45.21公顷(17178.15亩),占14.47%;村庄用地6288.16公顷(94322.40亩),占79.43%;采矿用地446.04公顷(6690.60亩),占5.6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16公顷(557.40亩),占0.47%。
(七)交通运输用地1649.93公顷(24748.95亩)。其中,铁路用地76.22公顷(1143.30亩),占4.62%;公路用地361.78公顷(5426.70亩),占21.93%;农村道路1208.81公顷(18132.15亩),占73.26%;管道运输用地3.12公顷(46.80亩),占0.1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7.70公顷(18565.50亩)。其中,河流水面769.34公顷(11540.10亩),占62.16%;水库水面235.26公顷(3528.90亩),占19.01%;坑塘水面131.32公顷(1969.80亩),占10.61%;沟渠88.77公顷(1331.55亩),占7.17%;水工建筑用地13.01公顷(195.15亩),占1.05%。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政策的基本依据。我县将加强成果共享应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加强数据的保密管理,严格规范使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