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1月22日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岳池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部署,我县于2019年2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2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04万公顷(105.57万亩)。其中,水田4.00万公顷(60.07万亩),占56.91%;水浇地0.0004万公顷(0.01万亩),占0.01%;旱地3.03万公顷(45.49万亩),占43.0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0万公顷(16.5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5.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0万公顷(33.01万亩),占31.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82万公顷(42.36万亩),占40.1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71万公顷(10.69万亩),占10.1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20万公顷(2.96万亩),占2.80%。
(二)园地0.50万公顷(7.43万亩)。其中,果园0.25万公顷(3.81万亩),占51.22%;其他园地0.24万公顷(3.62万亩),占48.78%。
(三)林地2.86万公顷(42.8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1万公顷(30.10万亩),占70.20%;竹林地0.53万公顷(7.88万亩),占18.38%;灌木林地0.20万公顷(3.04万亩),占7.09%;其他林地0.12万公顷(1.85万亩),占4.32%。
(四)草地0.10万公顷(1.46万亩)。其他草地0.10万公顷(1.46万亩),占100%。
(五)湿地0.01万公顷(0.1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均是内陆滩涂0.01万公顷(0.16万亩),占1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万公顷(31.4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0.22万公顷(3.34万亩),占10.63%;村庄用地1.86万公顷(27.97万亩),占88.94%;釆矿用地0.01万公顷(0.11万亩),占0.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17万公顷(0.03万亩),占0.08%。
(七)交通运输用地0.33万公顷(4.8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3.87%;公路用地0.19万公顷(2.79万亩),占57.18%;农村道路0.13万公顷(1.90万亩),占38.92%;港口码头用地0.00006万公顷(0.0009万亩),占0.02%;管道运输用地0.00002万公顷(0.0003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4万公顷(11.0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22万公顷(3.26万亩),占29.48%;水库水面0.21万公顷(3.16万亩),占28.57%;坑塘水面0.26万公顷(3.84万亩),占34.69%;沟渠0.05万公顷(0.69万亩),占6.22%;水工建筑用地0.01万公顷(0.12万亩),占1.0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釆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