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10月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26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2700余名乡镇村组人员协助提供实地向导或指界工作,汇集了14.84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56万公顷(53.45万亩)。其中:水田1.22万公顷(18.27万亩),占34.18%;旱地2.34万公顷(35.18万亩),占65.82%。木门镇、张华镇、白水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1.4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03万公顷(0.4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9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0.13万公顷(1.96万亩),占3.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1万公顷(15.20万亩),占28.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4万公顷(17.11万亩),占32.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5万公顷(18.69万亩),占34.96%。
二、园地0.40万公顷(6.00万亩)。其中:果园0.11万公顷(1.59万亩),占26.5%;其他园地0.29万公顷(4.41万亩),占73.5%。园地主要分布在东河镇、高阳镇、五权镇,占全县园地的39.89%。
三、林地23.31万公顷(349.5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81万公顷(297.09万亩),占85.01%;竹林地0.05万公顷(0.71万亩),占0.20%;灌木林地3.20万公顷(48.02万亩),占13.74%;其他林地0.25万公顷(3.68万亩),占1.05%。林地主要分布在盐河镇、英萃镇、檬子乡,占全县林地的21.43%。
四、草地0.05万公顷(0.82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05万公顷(0.82万亩)。草地主要分布在普济镇、嘉川镇、黄洋镇,占全县草地的33.2%。
五、湿地0.02万公顷(0.3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全为内陆滩涂0.02万公顷(0.33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东河镇、嘉川镇、双汇镇,占全县湿地的50.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95万公顷(14.2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0.13万公顷(2.00万亩),占14.06%;村庄用地0.75万公顷(11.23万亩),占78.91%;采矿用地0.06万公顷(0.95万亩),占6.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1万公顷(0.05万亩),占0.35%。
七、交通运输用地0.28万公顷(4.3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1万公顷(0.09万亩),占2.09%;公路用地0.12万公顷(1.88万亩),占43.72%;农村道路0.15万公顷(2.33万亩),占54.1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7万公顷(7.1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41万公顷(6.22万亩),占87.24%;水库水面0.01万公顷(0.20万亩),占2.8%;坑塘水面0.04万公顷(0.59万亩),占8.28%;沟渠0.002万公顷(0.03万亩),占0.42%;水工建筑用地0.01万公顷(0.09万亩),占1.26%。嘉川镇、东河镇普济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33.3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