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1月17日)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达州市通川区统计局
2019年2月,通川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0.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
其中水田14817.26公顷(22.22万亩),占耕地的64.32%;水浇地44.76公顷(0.07万亩),占耕地的0.19%;旱地8174.34公顷(12.26万亩),占耕地的35.49%。耕地分布大致呈北部、东部高,西部、南部低的分布趋势。耕地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最大的是双龙镇,占全区耕地的13.5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4.90公顷(0.32万亩),占耕地的0.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73.55公顷(1.61万亩),占4.6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185.19公顷(18.28万亩),占52.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42.51公顷(11.16万亩),占32.3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20.21公顷(3.18万亩),占9.20%。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
二、园地2814.08公顷(4.22万亩)
其中,果园2704.42公顷(4.06万亩),占96.10%;茶园23.89公顷(0.04万亩),占0.85%;其他园地85.77公顷(0.13万亩),占3.05%。园地主要分布在凤北街道办事处、磐石镇和罗江镇,占全区园地的55.08%。
三、林地44080.32公顷(66.12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39695.64公顷(59.54万亩),占90.05%;竹林地883.62公顷(1.33万亩),占2.00%;灌木林地3079.63公顷(4.62万亩),占6.99%;其他林地421.43公顷(0.63万亩),占0.96%。林地主要分布在双龙镇、安云乡,占全区林地的28.58%。
四、草地336.65公顷(0.50万亩)
全区草地均为其他草地,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凤西街道办事处、罗江镇、青宁镇,占全区草地的38.42%。
五、湿地34.63公顷(0.05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区湿地均为内陆滩涂,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江陵镇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占全区湿地的50.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41.85公顷(12.66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2712.38公顷(4.07万亩),占32.15%;建制镇用地867.58公顷(1.30万亩),占10.27%;村庄用地4708.07公顷(7.06万亩),占55.77%;采矿用地112.05公顷(0.17万亩),占1.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77公顷(0.06万亩),占0.47%。
七、交通运输用地2305.73公顷(3.46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216.85公顷(0.33万亩),占9.40%;公路用地1219.62公顷(1.82万亩),占52.90%;港口码头用地1.45公顷(0.00万亩),占0.06%;管道运输用地1.35公顷(0.00万亩),占0.06%,农村道路866.46公顷(1.30万亩),占37.5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84.03公顷(4.33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1800.69公顷(2.70万亩),占62.36%;水库水面376.28公顷(0.56万亩),占12.93%;坑塘水面656.63公顷(0.98万亩),占22.87%;沟渠19.03公顷(0.03万亩),占0.69%;水工建筑用地31.40公顷(0.05万亩),占1.15%。主要分布在江陵镇、罗江镇、双龙镇,占全区水域的37.3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二是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四是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