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产业稳定发展。依托区内优质科研院所资源,推进创新主体和双创平台建设,培育众创空间24家,引进创业实体超500家,从业人员超5000人。实现14个科创项目落地。聚集高新技术企业21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34家,雏鹰企业63家,瞪羚企业4家。打造“盛京智创汇”惠企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路演80场,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完成1370个5g基站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四年来,我们攻坚克难,实现环境建设巨大提升,打造方便快捷和优美精致宜业宜居新城区。面对“振兴东北”难得历史机遇,围绕“快捷、方便、高效”,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两集中、两不出”“一窗式”等政务服务沈河模式,“全区通办”入选中国营商环境优化最佳实践案例。“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达 97.5%,13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24小时不间断“掌上签批”。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建立“民呼我应,即诉即办”诉求响应机制,累计解决企业群众诉求18万件。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总体满意度跻身全国百强。商事登记持续深化,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12.5万户,企业活跃度达92%。与此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生态环境更趋精致,城市管理更趋精细。

  自然环境更加优美。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抗霾攻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投资3.8亿元,完成满堂河、辉山明渠综合治理,水体质量全面提升。完成六药地块风险管控和16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土壤污染隐患有效消除。圆满完成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任务,180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全部整改完毕。

  市政基础更加牢固。投入101亿元,实施五大类347个城建项目。新建和改造道路138条,打造建院街等6条更新示范路,道路完好率保持98%以上。投资1.45亿元,建成57处绿化景观和慈恩寺等110个口袋公园,新增绿化面积21.6万平方米。完成重点地区106栋建筑和17个广场绿地景观亮化。超额改造老旧供热管网67公里。实施排水防涝等8项工程,东部地区汛期易积水和管网高水位运行问题彻底解决。停车泊位增至12.5万个,“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

  市容环境更加整洁。强化精细精致管理,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及复审工作。实施“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等专项整治,清理违法占地686亩。开展市容整治,拆除违章建筑86万平方米、高空镂空字100处、违规广告牌匾673处。加强常态化扫保,16条主要街路“全时保洁”,一、二级街路全部机械化水洗湿扫,53条背街小巷巡回式水洗作业。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建成11个示范片区及100个达标片区。

  四年来,我们不忘初心,推进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和物质共建共享双需求。面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与邻为善,以邻为伴”重要指示为引领,成功搭建“1361”社会治理体系沈河模式。打造13个特色社区品牌,多福小区作为沈阳市唯一代表参展2020中国城博会。举办的首届“两邻节”成为全市示范,践行“两邻”理念主要做法得到全市推广。在“两邻”理念引领下,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服务,抓好社会稳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民生福祉持续增强。积极促进就业,新增就业2万余人,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率达100%。着力推动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00余万元、补贴款7256万元,吸引5986人创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214亿元、最低生活保障金1.22亿元、政策性救助金1.37亿元。落实市人才新政各项补贴1.47亿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办理投诉案件2000余件,追回拖欠工资2000余万元。人力资源产业园实现营业收入93亿元。圆满完成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双拥工作实现“九连冠”。

  公共服务不断改善。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高标准推进“幸福教育”与“双减”工作。投入8.6亿元,新建和改造学校83所,新增学位4020个;新建和扩建幼儿园6所,扩大公办学位1525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43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27处社区养老服务站。推进文体中心、城市书房和11个城市书屋建设,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投入13亿元,完成7个棚户区、71个老旧小区改造和278处自行车棚功能再造。改造“大水箱”103处,群众用水更加安全。新建和改造公厕97座,“如厕难”问题有效缓解。

  社会环境安全稳定。持续打击违法犯罪,案件侦破率提升11.64%。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扣押涉案资金3.5亿元。破获“4.19”建国以来辽宁省最大制毒案,公安部予以3次全国通报表扬,“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地区”成功摘帽。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侦破“9.10”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牛案,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表扬。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化解信访积案综合排名始终位于全市前列。沈河区被评为2017-2020年全国平安建设示范区,荣获全国平安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

  四年来,我们从严管理,力促自身效能再优化,实现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提升。实施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审批效能不断提升。推进机关事业和园区体制改革,行政职能更加清晰。完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环卫扫保全部社会化。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构建“1 4 n”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模式。完成8户厂办大集体改革,处置13户“僵尸企业”。加大基层减负力度,办文办会和督办事项持续减少,行政效能显著提高。

  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承办省市区建议提案2261件,处理区人大三方平台即办件9743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82件,司法应诉397次。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四经普”和“七人普”工作任务。政务公开成效显著,沈河区被指定为辽宁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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