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部署,我市于2018年11月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3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3438.33公顷(801574.95亩)。其中,水田13652.34公顷(204785.10亩),占25.55%;水浇地2004.53公顷(30067.95亩),占3.75%;旱地37781.46公顷(566721.9亩),占70.7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79.38公顷(125690.70亩),占全市耕地的15.6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347.78公顷(155216.70亩),占全市耕地的19.3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761.35公顷(446420.25亩),占全市耕地的55.6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25.48公顷(52882.20亩),占全市耕地的6.6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424.34公顷(21365.10亩),占全市耕地的2.67%。
(二)园地2383.15公顷(35747.25亩)。其中,果园1705.02公顷(25575.30亩),占71.54%;其他园地678.13公顷(10171.95亩),占28.46%。
(三)林地57090.62公顷(856359.30亩)。其中,乔木林地53199.50公顷(797992.50亩),占93.18%;竹林地938.65公顷(14079.75亩),占1.64%;灌木林地2050.98公顷(30764.70亩),占3.59%;其他林地901.49公顷(13522.35亩),占1.58%。
(四)草地211.46公顷(3171.9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612.8公顷(9192.00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931.51公顷(268972.65亩)。其中,城市用地1341.67公顷(20125.05亩),占7.48%;建制镇用地1311.69公顷(19675.35亩),占7.32%;村庄用地14984.63公顷(224769.45亩),占83.57%;采矿用地192.76公顷(2891.40亩),占1.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0.76公顷(1511.40亩),占0.56%。
(七)交通运输用地2751.44公顷(41271.60亩)。其中,公路用地1547.61公顷(23214.15亩),占56.25%;农村道路1202.57公顷(18038.55亩),占43.71%;管道运输用地1.26公顷(18.90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158.43公顷(107376.45亩)。其中,河流水面3877.93公顷(58168.95亩),占54.17%;水库水面604.32公顷(9064.8亩),占8.44%;坑塘水面1350.12公顷(20251.80亩),占18.86%;沟渠1138.76公顷(17081.40亩),占15.91%;水工建筑用地187.30公顷(2809.50亩),占2.6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射洪市统计局 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