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半,77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113余名乡镇村组人员协助提供实地向导或指界工作,汇集了9.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10088.73公顷(15.13万亩)。其中:水田7141.56公顷(10.71万亩),占70.79%;旱地2947.17公顷(4.42万亩),占29.21%。特兴街道、胡市镇、金龙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55.4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4.24公顷(0.02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110.42公顷(4.66万亩),占30.8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779.71公顷(8.67万亩),占57.2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58.93公顷(1.44万亩),占9.5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5.43公顷(0.16万亩),占1.05%。
二、园地
园地2109.72公顷(3.16万亩)。其中:果园1610.08公顷(2.41万亩),占76.32%;其他园地499.64公顷0.75万亩),占23.68%。园地主要分布在安宁街道、石洞街道、金龙镇,占全区园地的55.02%。
三、林地
林地7475.36公顷(11.2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437.36公顷(6.66万亩),占59.35%;竹林地1259.42公顷(1.89万亩),占16.85%;灌木林地401.81公顷(0.60万亩),占5.38%;其他林地1376.77公顷(2.07万亩),占18.42%。林地主要分布在安宁街道、石洞街道、特兴街道,占全区林地的52.85%。
四、草地
草地196.95公顷(0.30万亩)。全为其他草地196.95公顷(0.30万亩)。草地主要分布在安宁街道、罗汉街道、石洞街道,占全区草地的65.82%。
五、湿地
湿地78.27公顷(0.1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湿地全为内陆滩涂78.27公顷(0.12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安宁街道、罗汉街道、特兴街道,占全区湿地的83.8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93.21公顷(10.4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872.52公顷(4.31万亩),占41.08%;建制镇用地809.44公顷(1.21万亩),占11.57%;村庄用地3259.10公顷(4.89万亩),占46.60%;采矿用地24.28公顷(0.04万亩),占0.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87公顷(0.04万亩),占0.40%。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465.46公顷(2.2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6.69公顷(0.14万亩),占6.46%;公路用地737.88公顷(1.11万亩),占50.35%;机场用地99.80公顷(0.15万亩),占6.81%;港口码头用地44.95公顷(0.07万亩),占3.07%;农村道路488.14公顷(0.73万亩),占33.3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83.10公顷(5.0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06.73公顷(2.26万亩),占44.54%;水库水面157.50公顷(0.24万亩),占4.66%;坑塘水面1685.63公顷(2.53万亩),占49.82%;沟渠8.92公顷(0.01万亩),占0.26%;水工建筑用地24.32公顷(0.04万亩),占0.72%。罗汉街道、石洞街道、特兴街道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52.1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