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四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21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3091万公顷(79.6368万亩)。其中,水田1.2109万公顷(18.1641万亩),占全县耕地22.81%;水浇地0.0092万公顷(0.1377万亩),占全县耕地0.17%;旱地4.0890万公顷(61.3349万亩),占全县耕地77.0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1619万公顷(2.429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0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745万公顷(17.618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2.1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088万公顷(52.632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6.0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3342万公顷(5.012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297万公顷(1.944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44%。

  二、种植园用地0.2163万公顷(3.2438万亩)。其中,果园0.1000万公顷(1.5004万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46.25%;其他园地0.1162万公顷(1.7435万亩),占全县种植园用地53.75%。

  三、林地7.6438万公顷(114.656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1812万公顷(107.7181万亩),占全县林地93.95%;竹林地0.0540万公顷(0.8100万亩),占全县林地0.71%;灌木林地0.2688万公顷(4.0316万亩),占全县林地3.52%;其他林地0.1398万公顷(2.0967万亩),占全县林地1.83%。

  四、草地0.0416万公顷(0.6247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0416万公顷(0.6247万亩),占全县草地100.00%。

  五、湿地0.0210万公顷(0.3146万亩)。其中,内陆滩涂0.0210万公顷(0.3146万亩),占全县湿地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225万公顷(21.3368万亩)。其中,建制镇0.0883万公顷(1.3241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21%;村庄1.3138万公顷(19.7073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2.36%;采矿用地0.0120万公顷(0.1802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83万公顷(0.1252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9%。

  七、交通运输用地0.3650万公顷(5.4743万亩)。其中,公路用地0.1865万公顷(2.7979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51.11%;农村道路0.1784万公顷(2.6753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48.87%;港口码头用地0.00005万公顷(0.00075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0.01%;管道运输用地0.000017万公顷(0.000255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0.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0.5682万公顷(8.522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2767万公顷(4.1503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48.70%;水库水面0.0911万公顷(1.3670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16.04%;坑塘水面0.1479万公顷(2.2185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26.03%;沟渠0.0391万公顷(0.5872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6.89%;水工建筑用地0.0133万公顷(0.1997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2.3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我县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盐亭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盐亭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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