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7月28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

  绵阳市安州区统计局

  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部署,我区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9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 14572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672万公顷(46.0079万亩)。其中,水田2.5945万公顷(38.9170万亩),占全区耕地84.59%;水浇地0.0055万公顷(0.0832万亩),占全区耕地0.18%;旱地0.4672万公顷(7.0077万亩),占全区耕地15.23%。耕地主要分布于塔水镇、河清镇、黄土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750万公顷(25.124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54.6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0.9017万公顷(13.5260万亩),占全区耕地的29.4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4726万公顷(7.089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5.4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130万公顷(0.1944万亩),占全区耕地的0.4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049万公顷(0.073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0.16%。

  (二)种植园用地0.3758万公顷(5.6367万亩)。其中,果园0.2865万公顷(4.2980万亩),占全区种植园用地76.25%;茶园0.0022万公顷(0.0325万亩),占全区种植园用地0.58%;其他园地0.0871万公顷(1.3062万亩),占全区种植园用地23.17%。种植园地主要分布于花荄镇、塔水镇、黄土镇。

  (三)林地5.9299万公顷(88.948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9957万公顷(74.9357万亩),占全区林地84.25%;竹林地0.0583万公顷(0.8746万亩),占全区林地0.98%;灌木林地0.4770万公顷(7.1557万亩),占全区林地8.04%;其他林地0.3989万公顷(5.9829万亩),占全区林地6.73%。林地主要分布于高川乡、千佛镇、桑枣镇。

  (四)草地0.0443万公顷(0.6644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0443万公顷(0.6644万亩),占全区草地100%。草地主要分布于高川乡、河清镇、花荄镇。

  (五)湿地0.0371万公顷(0.5564万亩)。其中,内陆滩涂0.0371万公顷(0.5564万亩),占全区湿地100%。湿地主要分布于河清镇、黄土镇、塔水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28万公顷(19.5416万亩)。其中,城市0.0865万公顷(1.2978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64%;建制镇0.1660万公顷(2.4895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74%;村庄1.0095万公顷(15.1428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49%;采矿用地0.0314万公顷(0.4702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94万公顷(0.1413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72%。城镇村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花荄镇、塔水镇。

  (七)交通运输用地0.2363万公顷(3.544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03万公顷(0.0452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1.27%;公路用地0.1333万公顷(1.9990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56.40%;农村道路0.0998万公顷(1.4974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42.25%;机场用地0.00003万公顷(0.0004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0.01%;管道运输用地0.0002万公顷(0.0024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0.5669万公顷(8.502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1946万公顷(2.9192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34.33%;水库水面0.0419万公顷(0.6279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7.38%;坑塘水面0.2678万公顷(4.0172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47.25%;沟渠0.0507万公顷(0.7601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8.94%;水工建筑用地0.0119万公顷(0.1784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2.1%。花荄镇、塔水镇、黄土镇的水域和水利设施面积较大。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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