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丰县自然资源局

  永丰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永丰县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120多名,共调查15万多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我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376.41公顷(59.06万亩)。其中,水田37283.22公顷(55.92万亩),旱地2093.19公顷(3.14万亩)。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742.80公顷(34.11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12241.82公顷(18.36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3932.02公顷(5.90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396.09公顷(0.59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63.68公顷(0.10万亩)。

  (二)园地3964.15公顷(5.95万亩)。其中,果园1209.44公顷(1.82万亩),茶园387.50公顷(0.58万亩),其他园地2367.21公顷(3.55万亩)。

  (三)林地199528.26公顷(299.2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67443.32公顷(251.17万亩),竹林地17193.60公顷(25.79万亩),灌木林地475.27公顷(0.71万亩),其他林地14416.07公顷(21.62万亩)。

  (四)草地552.00公顷(0.83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52.00公顷(0.83万亩)。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042.47公顷(16.5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555.42公顷(2.33万亩),村庄用地8470.22公顷(12.71万亩),采矿用地895.42公顷(1.34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1.41公顷(0.18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5270.56公顷(7.9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2196.03公顷(3.29万亩),农村道路3071.62公顷(4.61万亩),管道运输用地2.91公顷(0.01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745.68公顷(14.62万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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