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横峰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横峰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先后投入作业人员近百余人,汇集了54451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江西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最终横峰县“三调”成果顺利通过省三调办组织的评审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秀”。

现将全县“三调”主要地类数据公报如下:

  (一)耕地11122.63公顷(16.6839万亩)

  其中:水田8860.57公顷(13.2908万亩),水浇地16.79公顷(0.0252万亩),旱地2245.27公顷(3.3679万亩)。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402.09公顷(6.6031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3537.02公顷(5.3055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2523.87公顷(3.7858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553.6公顷(0.8304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106.05公顷(0.1591万亩)。

  (二)园地1630.23公顷(2.4453万亩)

  其中:果园835.64公顷(1.2534万亩),茶园177.92公顷(0.2669万亩),其他园地616.67公顷(0.9250万亩)。

  (三)林地40700.58公顷(61.0509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22779.70公顷(34.1696万亩),竹林地3627.58公顷(5.4414万亩),灌木林地5954.68公顷(8.9320万亩),其他林地8338.62公顷(12.5079万亩)。

  (四)草地508.84公顷(0.7633万亩)。

  其中:其他草地508.84公顷(0.7633万亩)。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03.69公顷(8.1055万亩)。

  其中:建制镇1085.41公顷(1.6281万亩),村庄3729.70公顷(5.5945万亩),采矿用地524.37公顷(0.7866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4.21公顷(0.0963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1595.61公顷(2.3934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74.41公顷(0.2616万亩),公路用地564.31公顷(0.8465万亩),农村道路856.89公顷(1.2853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4454.91公顷(6.6824万亩)。

  其中:湿地8.14公顷(0.0122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01.83公顷(4.3527万亩),其他土地1544.94公顷(2.3174万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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