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市中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余人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756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70.38公顷(46055.70亩)。其中,水浇地841.42公顷(12621.30亩),占27.40%;旱地2228.96公顷(33434.40亩),占72.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09.85公顷(27147.75亩),占全区耕地的58.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42.41公顷(8136.15亩),占17.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71.49公顷(10072.35亩),占21.8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3.47公顷(652.05亩),占1.4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6公顷(47.40亩),占0.10%。
(二)园地2965.15公顷(44477.25亩)。其中,果园2405.91公顷(36088.65亩),占81.14%;其他园地559.24公顷(8388.60亩),占18.86%。
(三)林地9098.26公顷(136473.90亩)。其中,乔木林地4212.84公顷(63192.60亩),占46.30%;灌木林地321.70公顷(4825.50亩),占3.54%;其他林地4563.65公顷(68454.75亩),占50.16%;少量竹林地,面积0.07公顷(1.05亩)。
(四)草地983.32公顷(14749.8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0.00公顷(0.00亩)。市中区不存在湿地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05.89公顷(153088.35亩)。其中,城市用地7461.93公顷(111928.95亩),占73.11%;村庄用地1957.01公顷(29355.15亩),占19.18%;采矿用地463.69公顷(6955.35亩),占4.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3.26公顷(4848.90亩),占3.17%。
(七)交通运输用地1014.09公顷(15211.35亩)。其中,铁路用地186.04公顷(2790.60亩),占18.35%;轨道交通用地5.54公顷(83.10亩),占0.55%;公路用地591.77公顷(8876.55亩),占58.35%;农村道路230.74公顷(3461.10亩),占22.7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9.63公顷(5244.45亩)。其中,河流水面256.79公顷(3851.85亩),占73.45%;水库水面20.12公顷(301.80亩),占5.75%;坑塘水面20.35公顷(305.25亩),占5.82%;沟渠40.09公顷(601.35亩),占11.47%;水工建筑用地12.28公顷(184.20亩),占3.51%。
市中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