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赣州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赣州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1650名调查人员,共调查258.97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66597.67公顷(549.9万亩)。其中,水田328582.52公顷(492.87万亩),占89.63%;水浇地37.31公顷(0.06万亩),占0.01%;旱地37977.84公顷(56.97万亩),占10.36%。宁都、兴国、信丰、于都等4个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6.05%,均为一年三熟制,年降水量均在400mm以上(含400mm)。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8216.81公顷(192.3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4.9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4330.51公顷(156.5万亩),占28.4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5071.14公顷(172.61万亩),占31.3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604.78公顷(21.91万亩),占3.9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374.43公顷(6.56万亩),占1.19%。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234557.66公顷(351.84万亩)。其中,果园193149.74公顷(289.72万亩),占82.35%;茶园2713.45公顷(4.07万亩),占1.15%;其他园地38694.47公顷(58.04万亩),占16.5%。种植园用地(园地)主要分布在寻乌、安远、瑞金、宁都、会昌等5个县(市),占全市种植园用地(园地)的57.4%。
(三)林地2883644.17公顷(4325.4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371704.88公顷(3557.56万亩),占82.25%;竹林地231171.49公顷(346.76万亩),占8.02%;灌木林地17082.57公顷(25.62万亩),占0.59%;其他林地263685.23公顷(395.53万亩),占9.14%。宁都、兴国、赣县、会昌、于都、信丰、崇义等7个县(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52.91%。
(四)草地15672.42公顷(23.5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4.77公顷(0.25万亩),占1.05%;人工牧草地15.52公顷(0.02万亩),占0.1%;其他草地15492.13公顷(23.24万亩),占98.85%。草地主要分布在信丰、宁都、瑞金、石城、上犹、兴国、于都等7个县(市),占全市草地的58.92%。
(五)湿地1511.39公顷(2.2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面积1511.39公顷(2.27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于都、宁都、兴国、会昌等4个县,占全市湿地的65.0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6282.98公顷(309.4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882.75公顷(19.32万亩),占6.25%;建制镇用地34335.63公顷(51.5万亩),占16.64%;村庄用地145224.91公顷(217.84万亩),占70.4%;采矿用地12174.2公顷(18.26万亩),占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65.49公顷(2.5万亩),占0.81%。
(七)交通运输用地75590.83公顷(113.3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107.08公顷(4.66万亩),占4.11%;公路用地30059.48公顷(45.09万亩),占39.77%;农村道路42007.64公顷(63.01万亩),占55.57%;机场用地401.22公顷(0.6万亩),占0.53%;港口码头用地0.95公顷(0.001万亩),占0.001%;管道运输用地14.46公顷(0.02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1783.16公顷(182.6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7246.8公顷(70.87万亩),占38.8%;水库水面19058.2公顷(28.59万亩),占15.65%;坑塘水面31900.56公顷(47.85万亩),占26.19%;沟渠22480.73公顷(33.72万亩),占18.46%;水工建筑用地1096.87公顷(1.65万亩),占0.9%。宁都、赣县、信丰、于都等4个县(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40.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