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于都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及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230余名调查人员,共调查25.74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5884.12公顷(53.83万亩)。其中,水田33203.44公顷(49.81万亩),占92.53%;水浇地30.07公顷(0.05万亩),占0.08%;旱地2650.61公顷(3.98万亩),占7.39%。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695.05公顷(19.0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5.3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086.09公顷(18.13万亩),占33.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850.28公顷(14.78万亩),占27.4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80.88公顷(1.32万亩),占2.4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71.82公顷(0.56万亩),占1.04%。梓山镇、禾丰镇、银坑镇、岭背镇、葛坳乡、仙下乡等6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耕地的44%。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12649.05公顷(18.97万亩)。其中,果园8339.23公顷(12.51万亩),占65.95%;茶园126.66公顷(0.19万亩),占1%;其他园地4183.16公顷(6.27万亩),占33.05%。

  (三)林地198648.77公顷(297.9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51972.89公顷(227.96万亩),占76.5%;竹林地9348.81公顷(14.02万亩),占4.71%;灌木林地1236.52公顷(1.85万亩),占0.62%;其他林地36090.55公顷(54.14万亩),占18.17%。葛坳乡、黄麟乡、靖石乡、小溪乡、银坑镇、祁禄山镇、盘古山镇等7个乡镇林地面积约占全县林地的47%。

  (四)草地946.08公顷(1.4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4.1公顷(0.25万亩),占17.35%;人工牧草地15.52公顷(0.02万亩),占1.64%;其他草地766.46公顷(1.15万亩),占81.01%。盘古山镇、靖石乡草地面积较大,约占全县草地的40%。

  (五)湿地559.94公顷(0.8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559.94公顷(0.84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869.33公顷(29.8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563.93公顷(3.85万亩),占12.9%;村庄用地15581.73公顷(23.37万亩),占78.42%;采矿用地1527.03公顷(2.29万亩),占7.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6.64公顷(0.29万亩),占0.99%。

  (七)交通运输用地6415.11公顷(9.6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83.41公顷(0.43万亩),占4.42%;公路用地2481.22公顷(3.72万亩),占38.67%;农村道路3649.24公顷(5.47万亩),占56.89%;管道运输用地1.24公顷(0.002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16.14公顷(17.2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140.87公顷(7.71万亩),占44.64%;水库水面861.14公顷(1.29万亩),占7.48%;坑塘水面3165.84公顷(4.75万亩),占27.49%;沟渠2249.61公顷(3.37万亩),占19.53%;水工建筑用地98.68公顷(0.15万亩),占0.8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县将强化成果运用助推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对“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于都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于都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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