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公共卫生防控网络。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设立公共卫生科室,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推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清单制度,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合理配备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基层公共卫生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网格化管理职责。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2.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全市部门间、区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部门预案、处置方案和流程,强化相互衔接,确保高效运行。

  (三)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网络

  1.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医院建设,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对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处置能力。市第三医院建设现代化的独立传染病区,设立传染病负压重症监护病房。县级依托一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在疫情发生时,按照30万人口以下的县不低于20张、30—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的标准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童、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三级综合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二级及以上妇幼和儿童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2.建设市级重大疫情应急救治基地。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推进衡水市中医医院重大疫情应急救治基地建设项目,配置呼吸机、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必要医疗设备,加强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等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全市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组建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具备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救治能力。

  3.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市、县两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市、县两级依托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和救援点,组建市级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和县域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承担本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伤病员医学救援处置、转运和接收救治等任务。

  (四)创新疫情防控社会动员体系

  优化“双报到”机制,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社区工作者、“双报到”党组织和党员、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社区公共卫生应急防控网络。积极培育公共卫生专业社工、志愿者、网格员等,加强培训与演练,打造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后备役”队伍。加强重大疫情救治备用场所改造建设,将会展中心、体育馆等列为重大疫情临时方舱医院改造场所,制定改造预案。

  专栏3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工程

  1.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实验室设备配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按照“保急需、保必需”和“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迁建、改扩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设备配置。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枣强县人民医院平疫结合病房项目等。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五、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围绕我市“三城两基地”的功能定位和“1个市域中心城区、7个次中心小城市、多个重点镇”的现代城镇体系布局,统筹市、县两级医院建设,依托市办医院和实力较强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市办医院以“一院多区”模式向“一湖五区”中心城区中优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布局,鼓励各县(市、区)公立医院提标扩能,支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所在地和雄安衡水协作区三个片区的县级医院建设与发展。

  (一)推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统筹市、县两级卫生资源、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依托市级医院和实力较强的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若干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依托衡水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成冀东南区域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推动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省内发达城市明显缩小。依托故城县、深州市、景县的县办综合医院,分别建设我市东南部、西北部和东部区域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负责向本县域内及相邻县域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间分布更加均衡。

  (二)推进市办医院建设

  推进市办医院不断加强急危重症救治、疑难病症诊疗、专科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能力建设,提升市办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市办医院新建、扩建和迁建项目,按照“一院多区”发展模式,推动市办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在以衡水湖为中心的“一湖五区”均衡布局,为推进“六个新衡水”建设提供优质医疗卫生保障。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按照一区多院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东院区、南院区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之外扩容,力争打造成冀东南区域性医疗中心。推进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大力发展老年病科、康复科等科室,建成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高水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完成衡水市第三医院迁建项目,力争建成以肺病、肝病为主要特色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支持衡水市妇幼保健院适度扩容,力争创建成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支持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成以肿瘤科为优势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支持将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成以骨科为龙头,多科齐头并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支持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以脑科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支持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衡水市精神病医院)建成以治疗精神心理疾病为主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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