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生态保护、经济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明确工作时序和重点,落实责任主体。依法规范办事,加强公正监管,突破各种藩篱,创造市场空间。特别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项目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出现挤占挪用,同时将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林区改革、建设、转型的顺利实施。

  四、完善支撑体系功能

  (一)提高林草防灾减灾现代化装备水平

  根据我县特点,大幅提高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水平,增强科学系统的预防体系、快速反应的扑救体系和切实可行的保障体系,全面加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防火专用交通工具、单兵扑火装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营房及消防物资储备库、无人机、以水灭火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进一步实现森林火灾防控现代化、队伍专业化、装备机械化、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实现由直接扑火向间接灭火转变,由靠人力扑救向实施机械灭火转变,由传统灭火向科学灭火转变。

  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检疫御灾体系,提升防治减灾能力,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等工作,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推动防治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化、机动化发展,全力维护我县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建设

  通过全面开展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和健全良种良苗供应体系,全面加强苗木培育管理、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社会化服务水平和政策性扶持,重点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基地、良种壮苗工程、林木种苗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

  (三)提高林草科技推广和应用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供给能力,加快成果转化推广,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为推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加强自然教育,树立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线上线下全方面开展自然教育课程,让人们通过课堂、体验、互动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自然知识,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生态发展,促进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有效的提高国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五)增强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根据国家及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及时完善我县地方法律法规建设,依法规范办事,加强公正监管,突破各种藩篱,创造市场空间,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林草产业走生态化发展之路。

  第五章 重点建设工程

  一、草原保护修复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围绕加强草原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草原保护利用制度,实施草原修复治理重大工程,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干预相结合措施,加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草原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为美丽甘南建设和实现甘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一)总体目标

  (1)草原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十四五”期间规划人工种草2.2867万亩,分布6个乡镇(见附表2)。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力争稳定在70%以上。草原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能力明显提高,草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生产力稳步提升,优良牧草比例显著增加,草原生态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草原保护制度和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草原各项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草原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得到有效加强,设施设备更加先进,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更加顺畅,草原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规划退化草原修复8.3193万亩,分布8个乡镇(见附表2).落实草原禁牧制度,实施退化修复治理项目,建立健全草原生物灾害专项防控体系。到2025年,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持生物物种与遗传多样性等功能得到有效恢复,草原鼠虫害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鼠害生物防治比例提高到90%,虫害生物防治比例提高到80%。

  (4)草原动态监测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草原监测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草原地面路线样地调查、固定监测站监测和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草原动态监测常态化,具备开展草原退化、草原利用、草原生态评估等专项监测能力。草原生态感知系统初步建成,执法监管被动状况得到明显扭转。

  (二)工程建设重点

  (1)强化草原执法机制与队伍建设。结合我县林、草、湿资源分布和管理特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深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领域内林草融合的措施和途径,力争尽快全面理顺草原执法监管体制。坚持开展草原征占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职能分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强化基层草原执法管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才。配齐各乡镇装备草原监管所需软硬件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升草原执法监管能力水平。积极协调设立村级管护员公益岗位,力争在改变草原用途问题多发、执法监管压力较大的乡镇,实现村级管护员岗位设置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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