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全区人社事业“十四五”发展蓝图,对实现新时代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沈北新区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社系统不但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较大突破和创新,各项工作均居于全市前列。其间获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全区就业培训基地挂牌运营,沈北校政企就业大联盟发挥积极作用,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双创引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市领先。

  1.就业创业成果丰硕。“十三五”时期,以实现全区就业质量和总量“双突破”为工作重点,坚持多渠道扩大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累计召开各类招聘会300余场;开通微信服务平台和就业人才服务专网,提供24小时优质便捷服务;全区累计实现城乡实名制就业7.58万人,比“十二五”期间增加0.98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900万元,比“十二五”期间2000万元增加95%;扶持创业带头人700人、带动就业4500人,分别比“十二五”期间增加创业带头人200人、带动就业1200人;培训失业等各类人员6万人,比“十二五”期间增加2万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社保补贴和创业场地补贴等补贴资金80余万元;进高校“五送”活动提供求职岗位10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3000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3%以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不断增加。“十三五”期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3.5亿元、医疗(含生育) 、工伤、失业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万人、7万人、8.9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期间提高 95%、350%、16%、16%;出台《关于调整沈北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将参保条件从人均剩余耕地0.5亩及以下调整为人均剩余耕地1.5亩及以下,预计新增4200人符合保障条件,将被纳入保障范围并享受待遇,进一步实现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保障待遇858元/月,比“十二五”期间提高了约32.4%;累计约5000被征地农民“退保障,参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覆盖率100%,待遇达173元/月,比“十二五”期间提高了约19.3%,农民与城镇居民真正享受同等待遇。全区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达2619元/月,比“十二五”期间增长32.8%;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并,并享受同等待遇;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最高1629元/月,比“十二五”期间增长56.6%。

  3.人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圆满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混岗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同年底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养老金;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完成准确计发。顺利完成178家政府部门及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重新整合工作,新组建17家公益性事业单位,转隶1812人。有序组织开展新组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效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历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级别工资滚动、晋升岗位工资、增加薪级工资等审核、审批工作。

  4.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不断提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00余件,比“十二五”期间增长49.8%。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查处各类群众投诉违法案件1200余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00余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专项检查追回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0余万元,涉及职工400余人。历年企业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均在95%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始终保持100%。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有效推进,集体合同备案率历年均达到100%。成功妥善调解涉疫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高度肯定。创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建立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与区人民法院共同组建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工作组。完善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体系,建立区维权办、开发区产业办、街道三级农民工维权工作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案件协调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欠薪案件结案率100%,社会投资欠薪案件结案率96%。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中央强化逆周期调节“政策窗口期”和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历史机遇期”,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就业优先政策的提出使人社工作的地位作用更显突出。政策法规的不断健全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人社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事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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