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新津区统计局发布

  《成都市新津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我区“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两个阶段,历时三年,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我区“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6.6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9771.78公顷(146576.70亩)。其中,水田7231.87公顷(108478.05亩),占74.01%;水浇地2435.21公顷(36528.15亩),占24.92%;旱地104.70公顷(1570.50亩),占1.07%。耕地主要分布在普兴街道、宝墩镇和兴义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585.55公顷(128783.25亩),占全区耕地的87.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79.89公顷(10198.35亩),占6.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3.65公顷(6954.75亩),占4.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10公顷(451.50亩),占0.3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59公顷(188.85亩),占0.13% 。

  二、园地

  园地3652.09公顷(54781.35亩)。其中,果园2409.18公顷(36137.70亩),占65.97%;其他园地1242.91公顷(18643.65亩),占34.03%。园地主要分布在永商镇、安西镇和普兴街道。

  三、林地

  林地3491.40公顷(52371.00亩)。其中,乔木林地1847.98公顷(27719.70亩),占52.93%;竹林地191.50公顷(2872.50亩),占5.48%;灌木林地139.92公顷(2098.80亩),占4.01%;其他林地1312.00公顷(19680.00亩),占37.58%。林地主要分布在永商镇、普兴街道和花源街道。

  四、草地

  草地523.71公顷(7855.65亩)。我区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仅有其他草地523.71公顷(7855.65亩)。草地主要分布在普兴街道、花源街道和兴义镇。

  五、湿地

  湿地394.15公顷(5912.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仅有内陆滩涂394.15公顷(5912.25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兴义镇、普兴街道和花桥街道。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21.73公顷(144325.9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829.06公顷(72435.90亩),占50.19%;村庄用地4660.65公顷(69909.75亩),占48.44%;采矿用地64.99公顷(974.85亩),占0.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7.03公顷(1005.45亩),占0.7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普兴街道、永商镇和五津街道。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975.90公顷(29638.50亩)。其中,铁路用地90.44公顷(1356.60亩),占4.58%;轨道交通用地35.64公顷(534.60亩),占1.80%;公路用地1129.13公顷(16936.95亩),占57.14%;农村道路447.09公顷(6706.35亩),占22.63%;机场用地273.60公顷(4104.00亩),占13.85%。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普兴街道、花桥街道和永商镇。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27.96公顷(46919.40亩)。其中,河流水面1209.83公顷(18147.45亩),占38.68%;水库水面44.06公顷(660.90亩),占1.41%;坑塘水面1381.22公顷(20718.30亩),占44.16%;沟渠431.98公顷(6479.70亩),占13.81%;水工建筑用地60.87公顷(913.05亩),占1.9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永商镇、普兴街道和兴义镇。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我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随着我区未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编制,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相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我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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