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县于2019年1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近18.7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4786.13公顷(521791.95亩)

  其中,水田22716.53公顷(340747.95亩),占65.30%;水浇地16.60公顷(249.00亩),占0.05%;旱地12053.00公顷(180795.00亩),占34.65%。阳春镇、夕佳山镇、四面山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5.52%。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34786.13公顷,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34786.13公顷,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59.07公顷(50386.05亩),占9.6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516.69公顷(142750.35亩),占27.3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815.87公顷(252238.05亩),占48.3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97.48公顷(56962.20亩),占10.9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97.02公顷(19455.30亩),占3.73%。

  二、园地2176.36公顷(32645.40亩)

  其中,果园1677.77公顷(25166.55亩),占77.09%;茶园165.03公顷(2475.45亩),占7.58%;其他园地333.56公顷(5003.40亩),占15.33%。园地主要分布在阳春镇、怡乐镇、四面山镇、下长镇等4个镇,占全县园地的70.25%。

  三、林地34069.49公顷(511042.35亩)

  其中,乔木林地3892.76公顷(58391.40亩),占11.42%;竹林地29104.05公顷(436560.75亩),占85.43%;灌木林地456.33公顷(6844.95亩),占1.34%;其他林地616.35公顷(9245.25亩),占1.81%。林地主要分布在仁和镇、夕佳山镇、大井镇等3个镇,占全县林地的37.16%。

  四、草地283.95公顷(4259.25亩)

  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怡乐镇、阳春镇、江安镇等3个镇,占全县草地的51.16%。

  五、湿地96.28公顷(1444.20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阳春镇、怡乐镇2个镇,占全县湿地的93.2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280.21公顷(169203.15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1721.99公顷(25829.85亩),占15.27%;村庄用地9461.83公顷(141927.45亩),占83.88%;采矿用地67.01公顷(1005.15亩),占0.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38公顷(440.70亩),占0.26%。

  七、交通运输用地1781.74公顷(26726.10亩)

  其中,铁路用地25.32公顷(379.80亩),占1.42%;公路用地720.35公顷(10805.25亩),占40.43%;农村道路1031.59公顷(15473.85亩),占57.90%;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共4.48公顷(67.20亩),占0.2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07.40公顷(73611.00亩)

  其中,河流水面3311.59公顷(49673.85亩),占67.48%;水库水面共531.61公顷(7974.15亩),占10.84%;坑塘水面987.96公顷(14819.40亩),占20.13%;沟渠53.66公顷(804.90亩),占1.09%;水工建筑用地22.58公顷(338.70亩),占0.46%。阳春镇、怡乐镇等2个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4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江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安县统计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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