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7052.26公顷(855783.9 亩)。其中,水田23957.44公顷(359361.6亩),占42%;旱地33094.82公顷(496422.3 亩),占58%。从区域分布统计,8.38%的耕地分布

  在清溪场镇,7.31%的耕地分布在梅江镇,7.26%的耕地分布在龙池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75.89公顷(65638.35亩),占全县耕地的7.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625.24公顷(129378.6亩),占15.1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079.14公顷(211187.1 亩),占24.6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78.01公顷(124170.15亩),占14.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693.98公顷(325409.7亩),占38.02%。

  (二)园地6719.66公顷(100794.9 亩)。其中,果园3271.28公顷(49069.2亩),占48.68%;茶园1027.32公顷(15409.8亩),占15.29%;其他园地2421.06公顷(36315.9 亩),占36.03%。园地主要分布在石堤镇,占全县园地的18.76%;其次分布在梅江镇,占比9.50%。

  (三)林地150714.42公顷(2260716.3亩)。其中,乔木林地116345.23公顷(1745178.45亩),占77.20%;竹林地3780.31公顷(56704.65亩),占2.50%;灌木林地25916.3公顷(388744.5亩),占17.20%;其他林地4672.58公顷(70088.7 亩),占3.10%。林地主要分布林场区域较大的如钟灵镇,占全县林地的8.32%;其次为膏田镇,占比6.79%;隘口镇,占比6.32%。

  (四)草地350.12公顷(5251.8亩)。草地构成都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涌动乡,占全县草地的17.96%;其次为官庄街道,占比17.01%;龙池镇,占比10.25%。

  (五)湿地296.89公顷(4453.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所有湿地都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清溪场镇,占比18.87%;其次膏田镇,占比10.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99.79公顷(206996.8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333.09公顷(34996.35亩),占16.9%;村庄用地10600.72公顷(159010.8亩),占76.8%;采矿用地556.9公顷(8353.5亩),占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9.08公顷(4636.2亩),占2.3%。

  (七)交通运输用地3371.58公顷(50573.7亩)。其中,铁路用地246.65公顷(3699.75亩),占7.31%;公路用地1073.96公顷(16109.4亩),占31.85%;农村道路2049.53公顷(30742.95 亩),占60.79%;港口码头用地1.19公顷(17.85亩),占0.04%;管道运输用地0.25公顷(3.7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79.71公顷(56695.65 亩)。其中,河流水面1571.82公顷(23577.3亩),占41.6%;水库水面990.76公顷(14861.4亩),占26.2%;坑塘水面434.12公顷(6511.8亩),占11.5%;沟渠726.32公顷(10894.8 亩),占19.2%;水工建筑用地56.69公顷(850.35亩),占1.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大溪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3.6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秀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秀山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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