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局

  (2022年7月5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号)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宝鸡市凤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从2018年9月开始,历时3年,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宝鸡市凤翔区9.1万个图斑土地利用状况。现将宝鸡市凤翔区主要地类数据公报如下:

  (一)耕地50373.25公顷(755598.75亩)。其中,水田4.82公顷(72.30亩),占0.01%;水浇地32857.22公顷(492858.30亩),占65.23%;旱地17511.21公顷(262668.15亩),占34.76%。柳林镇、彪角镇、陈村镇、横水镇、姚家沟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5.1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5493.84公顷(532407.60亩),占全区耕地的70.4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86.27公顷(49294.05亩),占6.5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844.72公顷(117670.80亩),占15.5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31.50公顷(9472.50亩),占1.2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16.92公顷(46753.80亩),占6.19%。

  (二)园地4729.96公顷(70949.40亩)。其中,果园3989.10公顷(59836.50亩),占84.34%;其他园地740.86公顷(11112.90亩),占15.66%。园地主要分布在范家寨镇、糜杆桥镇、田家庄镇、横水镇,占全区园地的65.38%。

  (三)林地48191.62公顷(722874.30亩)。其中,乔木林地30024.51公顷(450367.65亩),占62.30%;灌木林地14268.12公顷(214021.80亩),占29.61%;其他林地3898.99公顷(58484.85亩),占8.09%。糜杆桥镇、姚家沟镇、柳林镇、范家寨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91.13%。

  (四)草地4086.97公顷(61304.5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575.19公顷(38627.85亩),占63.01%;人工牧草地0.49公顷(7.35亩),占0.01%;其他草地1511.29公顷(22669.35亩),占36.98%。草地主要分布在糜杆桥镇、范家寨镇、柳林镇,占全区草地的73.67%。

  (五)湿地276.47公顷(4147.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凤翔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0.87公顷(13.05亩),占0.31%;内陆滩涂275.60公顷(4134.00亩),占99.69%。湿地主要分布在范家寨镇、糜杆桥镇、柳林镇、长青镇,占全区湿地的77.5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412.04公顷(156180.6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95.31公顷(31429.65亩),占20.12%;村庄用地7512.98公顷(112694.70亩),占72.16%;采矿用地235.35公顷(3530.25亩),占2.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68.40公顷(8526.00亩),占5.46%。

  (七)交通运输用地2385.98公顷(35789.70亩)。其中,铁路用地185.70公顷(2785.50亩),占7.78%;公路用地706.30公顷(10594.50亩),占29.60%;农村道路1485.69公顷(22285.35亩),占62.27%;管道运输用地8.29公顷(124.35亩),占0.3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10.32公顷(21154.80亩)。其中,河流水面246.31公顷(3694.65亩),占17.47%;水库水面938.44公顷(14076.60亩),占66.54%;坑塘水面55.86公顷(837.90亩),占3.96%;沟渠135.59公顷(2033.85亩),占9.61%;水工建筑用地34.12公顷(511.80亩),占2.42%。长青镇、城关镇、姚家沟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5.9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凤翔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市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要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要统筹生态建设,继续优化用地布局;要加强节约集约和用途管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应用,为推进凤翔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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