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神木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国土三调”)。“国土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神木市“国土三调”历时3年,四百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0多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6904.31公顷(130.36万亩)。其中,水浇地19431.5公顷(29.15万亩),占22.36%;旱地67472.81公顷(101.21万亩),占77.64%。耕地主要分布在栏杆堡镇、高家堡镇、迎宾路街道、中鸡镇、贺家川镇、尔林兔镇,占全市耕地的50.9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485.64公顷(27.7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1.2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830.7公顷(22.25万亩),占17.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661.21公顷(48.99 万亩),占37.5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342.63公顷(17.01万亩),占13.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584.13公顷(14.38万亩),占11.03%。
(二)园地19091.61公顷(28.64万亩)。其中,果园17950.40公顷(26.93万亩),占94.02%;其他园地1141.21公顷(1.71万亩),占5.98%。园地主要分布在万镇、贺家川镇、马镇,占全市园地的55.57%。
(三)林地280039.18公顷(420.0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3696.12公顷(80.54万亩),占19.17%;灌木林地186423.89公顷(279.64万亩),占66.57%;其他林地39919.17公顷(59.88万亩),占14.26%。林地主要分布在锦界镇、高家堡镇、尔林兔镇、大保当镇、大柳塔试验区,占全市林地的54.19%。
(四)草地294187.62公顷(441.2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61442.89公顷(392.16万亩),占88.87%;人工牧草地4163.35公顷(6.25万亩),占1.41%;其他草地28581.38公顷(42.87万亩),占9.72%。草地主要分布在贺家川镇、大保当镇、锦界镇、栏杆堡镇、迎宾路街道、高家堡镇,占全市草地的48.46%。
(五)湿地2857.01公顷(4.29万亩)。其中,灌丛沼泽334.81公顷(0.5万亩),占11.72%;沼泽草地232.9公顷(0.35万亩),占8.15%;内陆滩涂1940.84公顷(2.91万亩),占67.93%;沼泽地348.46公顷(0.53万亩),占12.2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489.36公顷(44.23万亩)。其中,城市1039.04公顷(1.56万亩),占3.52%;建制镇6964.06公顷(10.44万亩),占23.62%;村庄13691.63公顷(20.54万亩),占46.43%;采矿用地7461.79公顷(11.19万亩),占2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2.84公顷(0.5万亩),占1.13%。
(七)交通运输用地14296.75公顷(21.4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688.52公顷(2.53万亩),占11.81%;公路用地5532.16公顷(8.3万亩),占38.70%;农村道路7035.86公顷(10.55万亩),占49.21%;机场用地0.73公顷(0.01万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39.48公顷(0.06万亩),占0.2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931.34公顷(20.9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244.25公顷(12.37万亩),占59.18%;湖泊水面2965.33公顷(4.45万亩),占21.29%;水库水面613.35公顷(0.92万亩),占4.40%;坑塘水面1314.01公顷(1.97万亩),占9.43%;沟渠478.54公顷(0.72万亩),占3.43%;水工建筑用地315.86公顷(0.47万亩),占2.2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鸡镇、大柳塔试验区、孙家岔镇、贺家川镇,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09%。
“国土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国土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国土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国土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