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太白县开展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参照遥感监测数据,利用地理信息测绘、“互联网 ”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百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完成调查图斑数据35800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25.99公顷(58889.85亩)。其中,水田14.62公顷(219.30亩),占0.37%;水浇地1241.21公顷(18618.15亩),占31.62%;旱地2670.16公顷(40052.40亩),占68.01%。主要分布在咀头镇、鹦鸽镇、靖口镇、桃川镇,占全县耕地的92.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0.44公顷(7956.60亩),占全县耕地的13.5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02.25公顷(21033.75亩),占35.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63.13公顷(21946.95亩),占37.2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21.10公顷(6316.50亩),占10.7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9.07公顷(1636.05亩),占2.78%。

  (二)园地2397.97公顷(35969.55亩)。其中,果园206.47公顷(3097.05亩),占8.61%;茶园7.79公顷(116.85亩),占0.32%;其他园地2183.71公顷(32755.65亩),占91.07%。主要分布在鹦鸽镇、桃川镇、靖口镇、咀头镇,占全县园地的88.66%。

  (三)林地253032.76公顷(3795491.40亩)。其中,乔木林地249042.16公顷(3735632.40亩),占98.43%;竹林地2.28公顷(34.20亩),占0.0009%;灌木林地1629.38公顷(24440.70亩),占0.64%;其他林地2358.94公顷(35384.10亩),占0.93%。主要分布在黄柏塬镇、咀头镇、桃川镇、鹦鸽镇,占全县林地的77.27%。

  (四)草地1982.66公顷(29739.9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86.62公顷(2799.30亩),占9.41%;其他草地1796.04公顷(26940.60亩),占90.59%。主要分布在黄柏塬镇、咀头镇、鹦鸽镇、桃川镇,占全县草地的96.09%。

  (五)湿地510.27公顷(7654.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为内陆滩涂,全县内陆滩涂510.27公顷(7654.05亩),占100%。主要分布在鹦鸽镇、黄柏塬镇、桃川镇,占全县湿地的69.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26.17公顷(25892.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98.69公顷(4480.35亩),占17.31%;村庄用地1130.32公顷(16954.80亩),占65.48%;采矿用地178.37公顷(2675.55亩),占10.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8.79公顷(1781.85亩),占6.88%。

  (七)交通运输用地1133.03公顷(16995.45亩)。其中,公路用地536.74公顷(8051.10亩),占47.37%;农村道路596.29公顷(8944.35亩),占52.6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21.76公顷(27326.40亩)。其中,河流水面1543.56公顷(23153.40亩),占84.73%;湖泊水面0.76公顷(11.40亩),占0.04%;水库水面181.21公顷(2718.15亩),占9.95%;坑塘水面34.82公顷(522.30亩),占1.91%;沟渠10.80公顷(162.00亩),占0.59%;水工建筑用地50.61公顷(759.15亩),占2.78%。主要分布在黄柏塬镇、咀头镇、鹦鸽镇、桃川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1.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比以往调查内容更丰富、调查精度更高、技术方法更先进,从多个方面确保了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数据显示:在耕地保护方面,自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生态建设方面,全县林地、园地面积均有增加,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立县、特色富民战略和生态化、特色化、民本化、景区化方针,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升级、全域旅游、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五大工程,进一步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坚决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规定,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严格执行产业负面准入清单,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从源头上防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完成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任务,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速绿色经济样板县、全域旅游示范县、生态文明标杆县、和谐宜居幸福县建设步伐,奋力谱写太白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太白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太白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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