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兴县自然资源局、新兴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在国务院、广东省、云浮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办公室统一部署下,新兴县全面开展了“三调”工作。新兴县以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采用省级三调办统一生产下发的初始调查数据库和外业调查举证软件进行调查工作。新兴县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和技术优势,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 调查”等技术手段,历时三年多,在国家、省、云浮市三调办的统筹和全县各级调查机构、调查人员共同努力下,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资源利用状况,现将全县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2138.81公顷(18.21万亩)。其中,水田11337.81公顷(17.00万亩),占93.40%;水浇地423.61公顷(0.64万亩),占3.49%;旱地377.39公顷(0.57万亩),占3.1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93.16公顷(12.5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69.1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66.41公顷(3.40万亩),占18.6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64.08公顷(1.75万亩),占9.5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5.53公顷(0.20万亩),占1.1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9.63公顷(0.27万亩),占1.48%。
(二)种植园用地6576.1公顷(9.86万亩)。其中,果园5030.33公顷(7.54万亩),占76.49%;茶园171.49公顷(0.26万亩),占2.61%;橡胶园1.6公顷(24亩),占0.03%;其他园地1372.68公顷(2.06万亩),占20.87%。
(三)林地108830.89公顷(163.2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8463.70公顷(147.70万亩),占90.48%;竹林地4940.48公顷(7.41万亩),占4.54%;灌木林地427.31公顷(0.64万亩),占0.39%;其他林地4999.40公顷(7.50万亩),占4.59%。
(四)草地1284.17公顷(1.9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2公顷(22.80亩),占0.12%;人工牧草地2.87公顷(43.05亩),占0.22%;其他草地1279.78公顷(1.92万亩),占99.66%。
(五)湿地111.48公顷(0.17万亩)。其中,灌丛沼泽2.22公顷(33.30亩),占1.99%;沼泽草地0.79公顷(11.85亩),占0.71%;内陆滩涂108.08公顷(0.16万亩),占96.95%;沼泽地0.39公顷(5.85亩),占0.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702.2公顷(14.55万亩)。其中,建制镇3056.69公顷(4.59万亩),占比31.50%;村庄6528.80公顷(9.79万亩),占比67.29%;采矿用地76.25公顷(0.11万亩),占比0.7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46公顷(0.06万亩),占比0.42%。
(七)交通运输用地2471.65公顷(3.7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3.12公顷(0.12万亩),占比3.36%;轨道交通用地20.46公顷(0.03万亩),占比0.83%;公路用地1558.22公顷(2.34万亩),占比63.05%;农村道路809.52公顷(1.21万亩),占比32.75%;港口码头用地0.04公顷(0.60亩),占比不足0.01%;管道运输用地0.29公顷(4.35亩),占比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57.37公顷(12.6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98.78公顷(1.20万亩),占比9.45%;水库水面856.65公顷(1.28万亩),占比10.13%;坑塘水面6147.20公顷(9.22万亩),占比72.68%;沟渠576.88公顷(0.87万亩),占比6.82%;水工建筑用地77.86公顷(0.12万亩),占0.92%。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把挖潜存量空间放在国土开发利用的优先位置,构建节约集约高效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文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村镇低效工业集聚区改造。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服务支撑,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