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利辛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0日

  2018年9月,我县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县历时3年,全面采用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汇集了22.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面积139430.61公顷(2091459.15亩)。其中,旱地139335.94公顷(2090039.1亩),占比99.93%;水浇地94.32公顷(1414.8亩),占比0.07%。望疃、胡集、阚疃、汝集、中疃、江集、张村、城关、巩店、程家集等10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3.85%。

  全县耕地99.36%的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共计138544公顷(2078160亩)、0.33%的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共计453.35公顷(6800.25亩);0.17%的耕地未耕种,共计233.09公顷(3496.35亩)。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6654.95公顷(2049824.25亩),占全县耕地的98.0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82.83公顷(37242.45亩),占全县耕地的1.8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76.49公顷(4147.35亩),占比0.2%;大于15度坡度的耕地16.34公顷(245.1亩)。

  (二)种植园用地460.39公顷(3496.35亩)。其中,果园409.22公顷(6138.3亩),占88.89%;其他园地51.17公顷(767.55亩),占11.11%。园地主要分布在王市、程家集、永兴、城关和马店孜镇,占全县园地的63.29%。

  (三)林地4521.23公顷(67818.45亩)。其中,乔木林地3098.28公顷(46474.2亩),占68.53%;竹林地0.85公顷(12.75亩),占0.02%;其他林地1422公顷(21330亩),占31.45%;灌木林地11.2公顷(167.85亩),占0.28%。城关、马店孜、望疃、巩店、阚疃、王市、西潘楼、中疃等8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5.68%。

  (四)草地面积13.32公顷(199.8亩)。全部草地类型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阚疃、望疃、程家集、城关和永兴镇,占全县草地的53.68%。

  (五)湿地39公顷(58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利辛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占比100%,没有其他湿地类型。湿地主要分布在王市、阚疃、新张集、城关、马店孜等4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79.1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983.04公顷(494745.6亩)。其中,建制镇面积3692.62公顷(55389.3亩),占总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1.2%;村庄面积29048.61公顷(435729.15亩),占比88.07%;采矿用地面积203.17公顷(3047.55亩),占比0.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38.64公顷(579.6亩),占比0.12%。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789.93公顷(71848.95亩),其中铁路用地面积100.67公顷(1510.05亩),占交通运输用地的2.1%;公路用地面积1638.38公顷(24575.7亩),占比34.2%;农村道路面积3048.85公顷(45732.75亩),占比63.65%;港口码头用地面积1.34公顷(20.1亩),占比0.03%;管道运输用地面积0.69公顷(10.35亩),占比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913.21公顷(253698.15亩),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2301.64公顷(34524.6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3.61%;坑塘水面面积3735.41公顷(56031.15亩),占比22.09%;沟渠面积8054.67公顷(120820.05亩),占比47.62%;水工建筑用地面积2821.49公顷(42322.35亩),占比16.68%。阚疃、马店孜、望疃、城关、胡集、程家集、张村、汝集、展沟等9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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