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遂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遂川县自然资源局

  遂川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遂川县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调查人员七十余名,共调查17.72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我省统一组织采购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702.98公顷(41.55万亩)。其中,水田25349.61公顷(38.02万亩),旱地2353.37公顷(3.53万亩)。泉江镇、雩田镇、大汾镇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0.7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8207.40公顷(12.46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5326.67公顷(7.99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7021.93公顷(10.53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3133.53公顷(4.70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2536.32公顷(3.80万亩)。

  (二)园地7023.98公顷(10.54万亩)。其中,果园1623.38公顷(2.44万亩),茶园4388.97公顷(6.58万亩),其他园地1011.63公顷(1.52万亩)。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汤湖镇、戴家埔乡、左安镇,占全市种植园地的49.48%。

  (三)林地249927.69公顷(374.8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58461.22公顷(237.69万亩),竹林地36726.28公顷(55.09万亩),灌木林地19478.20公顷(29.22万亩),其他林地35261.99公顷(52.89万亩)。大汾镇、五斗江乡、新江乡等3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25.07%。

  (四)草地923.90公顷(1.39万亩)。其中,其他草地923.90公顷(1.39万亩)。左安镇、泉江镇、雩田镇等3个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32.61%。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897.67公顷(19.3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53.53公顷(3.08万亩),村庄用地10067.36公顷(15.10万亩),采矿用地406.42公顷(0.61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0.36公顷(0.56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3863.08公顷(5.79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254.79公顷(1.88万亩),农村道路2608.29公顷(3.91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46.67公顷(7.87万亩)。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雩田镇、泉江镇、大汾镇,占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8.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兼施,进一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要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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