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2020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建议提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新型城市功能单元,营造创新集聚街区。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宜居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立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统筹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增强新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构建“体系化建设、高效化运行、数字化赋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争取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城市与乡村有机更新行动高标准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现代城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智慧化管理与行业数字治理”七个方面示范先行。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住房让百姓更满意”的目标,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进程中谱写住房城乡建设新篇章。到2035年,住房城乡建设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城乡融合的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全面建成。城乡人居环境全国示范,全域美丽城乡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和农村建设基本实现现代化。“住有优居”基本实现,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全面建立。城乡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实现高水平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续领先。“浙江建造”品牌影响力更加凸显,智能建造能力与建筑工业化程度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品质绿色建筑覆盖率大幅提升,产业优势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面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智治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省域住房与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县层面,“十四五”时期将是全市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在全国率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一带三区”总体格局,全面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期。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缙云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生态文明建设为缙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释放生态资源优势提供机遇;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新基建”的推进,中央投资扩容,政策制度红利的释放,为缙云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提供了机遇;缙云纳入金义都市区以及全市“一带三区”中发展核心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得到大幅提升,为缙云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力建设制造之城、开放之城、魅力之城、聚力打造全省大花园核心区生态工业高地、丽水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先行地、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争当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县。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依托“十字走廊、魅力t轴”,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壶镇丽缙园产城融合,其他城镇特色化发展,构建“一主一副、主副驱动、三片协同、特色发展”新格局,高标准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更优质、产业配套更齐全、人民生活更幸福的温暖城镇。
各级规划都为缙云县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提供了支撑和依据,要求缙云住建部门在落实各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部门职能,提出“十四五”时期缙云建设事业的目标和任务,为缙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总要求,打造具有缙云特色的现代版“丽水山居图”,全力建设“三城三地”,构建“一主一副、主副驱动、三片协同、特色发展”新格局,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排头兵,为缙云县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住建力量,谱写缙云“十四五”规划的“住建篇章”。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发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编制和实施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是落实缙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方法,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必须坚决贯彻“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落地。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优先保障民生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水平,让全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之路,积极推动建设事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努力将绿色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本,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解决城乡功能配置不平衡和设施供给不充分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产业转型。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突出数字赋能,强化整体智治,对接“城市大脑”,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创新智慧管理方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面向新时代发展趋势与发展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尊重和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二○二五年,全面构建绿色生态、智慧高效、安全韧性的缙云建设事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全力实现美丽城乡建设更高水平、住房体系发展更均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更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更优化、建筑产业更具活力、城乡有机更新更全面、城市管理更智慧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全域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协调发展,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至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完成缙云城市滨江休闲服务中心、静脉产业园、缙云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全部完成17个美丽城镇建设,建成6个美丽城镇样板,累计完成2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