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土地利用

  缙云县土地总面积1503.52 km2,其中农用地1391.66km2,建设用地56.64km2,未利用地55.22km2。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30.2km2,园地103.25km2,林地1056.36km2,牧草地0.42km2,其他农用地46.05km2;建设用地中,城镇及工矿用地45.82km2,交通用地6.55km2,水利设施用地4.26km2。

  1.1.6 社会经济

  1、行政

  缙云县,简称缙,隶属浙江省丽水市,是“革命老区县”、“中国麻鸭之乡”。地处浙江省中南部丘陵山区,位于北纬28°25′-28°57′,东经119°52′-120°25′,东临仙居、永嘉,南连青田,西邻莲都、武义,北接永康、磐安,面积1503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为4.6平方公里,辖3街道7镇8乡253个行政村。

  2、人口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6.96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其中,男性人口24.15万人,女性人口22.8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4%和48.6%。全年出生人口3925人,出生率为8.4‰;死亡人口3042人,死亡率为6.5‰;全年自然增长人口883人,自然增长率为1.9‰。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常住人口40.531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6401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2.0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97个百分点。

  3、经济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3.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6.7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24.69亿元,分别增长2.8%、5.5%和5.7%。三次产业结构为5.0:43.8:51.2。

  1.2 水生态环境状况

  1.2.1水环境状况

  2020年,缙云县12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十条”控制单元考核目标要求,县境内河流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质均值处于ⅱ~ⅲ类水之间,其中ⅱ类水质断面6个、ⅲ类水质断面6个。

  其中,2015-2020年,左库水库上断面、缙云新水厂取水点断面、壶镇水源地断面、新建镇水源地断面、仙都断面、雅宅断面稳定为ⅱ类水质,且大部分断面各水质指标污染物浓度相对稳定,仅仙都断面和雅宅断面总磷含量呈略微上升趋势;兰口断面、五云镇中段断面、宅基断面、下小溪下断面稳定为ⅲ类水质,五云镇中段断面和宅基断面总磷略有增长;东方镇上断面和好溪电站断面水质变差,均由ⅱ类水变为ⅲ类水,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体均呈现较为明显的增长。

  缙云县境内有出境水断面4个,入境水断面1个。2020年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良好,均符合功能区要求。

  2015-2020年,缙云县饮用水水源水质均稳定为ⅱ类水,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显示,水体中主要为总氮含量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含量均较为稳定。

  2019年,缙云县工业源废水排放量为163.576万吨,生活源废水排放量为1562.666万吨,共计排放废水量1736.104万吨。

  1.2.2 水资源状况

  1.水资源量分布

  2016~2019年,缙云县水资源总量呈波动态势,与降水量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年际变化趋势与水资源总量基本一致。2019年缙云县地表水资源量21.1045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403.7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偏多54.1%,比2018年偏多119.1%。产水系数平均0.68,产水模数为140.4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属于水资源较为丰沛的年份。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5617.4立方米。另取一平水年数据分析,2017年缙云县地表水资源量12.4308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826.8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偏少9.2%,产水系数平均0.55,产水模数为82.7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3374.27立方米。依然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因此缙云县拥有较为充沛的水资源总量。

  按流域计,2019年缙云县水资源总量、产水系数、产水模数,如下表:

  表1 2019年缙云县流域水资源统计表

  四级分区名称 水资源总量(亿m3) 产水系数 产水模数(万m3/km2)

  大溪流域 13.7867 0.68 139.4

  金华江下游 3.8902 0.65 129.2

  永安溪 2.0451 0.72 156.2

  楠溪江 1.3825 0.72 167.6

  2.水资源开发利用

  2019年缙云县水资源总量为21.1045亿立方米,开发利用水资源总用水量为0.9566亿立方米,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5617.4立方米。

  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0.1366亿立方米,人均年生活用水量36.36立方米。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分别为37.44立方米和34.82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为366.91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418.4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7.34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41.23立方米。

  缙云县4个流域分区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以大溪流域(272.21立方米)为最大,永安溪流域(206.46立方米)为最小。

  2019年缙云县水资源利用率平均为4.5%。

  表2 2016-2019年缙云水资源利用表

  年份 水资源利用率(%) 水资源量

  (亿立方米)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

  2016年 6.9 15.7454 53.00

  2017年 8.8 12.4308 50.65

  2018年 10.9 9.6307 44.44

  2019年 4.5 21.1045 41.23

  2019年,丽水市全市总水资源量为234.1881亿立方米,开发利用水资源总用水量为6.4049亿立方米,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10582.38立方米(常住人口)。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0.8491亿立方米,人均年生活用水量38.37立方米。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分别为40.70立方米和34.40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为311.70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368.8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19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43.33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利用率平均为2.7%。

  2019年浙江省全省水资源总量1321.36亿立方米,全省开发利用水资源总用水量为165.79亿立方米,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2280.8立方米。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286.2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49.6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和农村牲畜用水不计入生活用水量中),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别为52.6立方米和42.9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25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80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26.6立方米。全省平均水资源利用率12.5%。

  根据2019年浙江省、丽水市的各项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指标数据及历年来缙云县的各项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指标数据显示,缙云县拥有较为充沛的水资源总量,虽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及用水效率处于丽水市的领先水平,但是较浙江省平均值仍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升缙云县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及用水效率。

  表3 用水效率对比表

  地区 人均年综合用水量(m3/人) 万元gdp用水量

  (m3/万元gdp) 综合亩均灌溉用水量(m3/亩)

  浙江省 286.2 26.6 325

  丽水市 290.3 43.3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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