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3生态流量保障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年限 项目投资规模 建设性质 责任单位
1 供水保障工程 缙云县县域供水保障工程 缙云县城、壶镇、新建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老旧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信息化管理能力的提升(监测设施配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集中供水率达85%;供水管网建设过程中结合污水管网改造同步建设,并提升排水水质等。 2023-远期 19.6亿元 实施类 各乡镇、水利局
2 水源及引提水工程 缙云县小型水源项目 新建羊母田、陈坑、白木坑、悬腾坑、大湖等小型水库及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及农田灌溉。 2021-远期 10亿元 实施类 水利局
3 棠溪水库工程 总库容 0.38 亿 m³,防洪库容 0.06 亿 m³,年供水量 3200 万 m³。 2024-2030 17.4亿元 实施类 水利局
4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 输水线路总长30km,年引水量0.3亿m³。 2020-2023 5.6亿元 实施类 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5 水资源综合保障工程 建大改小-美丽乡村水资源保障及水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舒洪昆洪片区试点已开始实施,新建小型水库 1 座,新建饮用水、灌溉供水系统及灌区上游截排水系统,灌溉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面积0.5万亩,改造部分小山塘等项目。在壶镇镇、新建镇、前路乡等7个乡镇进行推广,可新增耕地面积约1.5万亩,改善灌溉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面积约2万亩。 2022-2035 7.0亿元 实施类 水利局
6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渠道、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田间道路等,建设面积30000亩(大洋镇、东渡镇、新建镇、七里乡)。 2020-2021 0.48亿元 实施类 农业农村局
4.4 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缙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涉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共计7个,具体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见下表:
表4-4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年限 项目投资规模 建设性质 责任单位
1 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缙云县山塘综合整 治 综合整治山塘 35 座 2021-2025 0.25亿元 实施类 各乡镇、水利局
2 缙云县小型病险水 库除险加固工程 对10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2021-2025 0.5亿元 实施类 各乡镇、水利局
3 方溪、严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方溪、严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管道建设、完善;河道清淤、保洁;农业面源治理;小水电整治等建设内容。 2021-2022 0.3亿元 实施类 县治水办、大洋镇、方溪乡、石笕乡
4 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整治河道55km,包括防洪堤、护岸、堰坝、沿线绿道、官坑(包括名山湖公园)整治及京、青等壶镇水系整治;两岸景观绿化(包括滨江公园)工程等。 2019-远期 26.9亿元 实施类 水利局
5 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包括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宅基生态拦截引水渠工程。其中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面积 29000平方米,其中生态塘 4320平方米 ,潜表耦合湿地17500平方米 ,水渠为宅基村至龙湖坑的引水渠,全长824米。 2020-2021 0.4053亿元 实施类 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新碧街道
6 茭白多模式栽培系统与茭鸭共生系统建设 1.实施茭白种苗提纯复壮技术;2.实施化肥减量技术;3.实施农药减量技术;4.开展茭白秸秆综合利用;5.实施茭白田尾水生态修复技术;6.实施茭白田轮作、套种等多模式栽培技术;7.实施茭鸭共生模式。 2021-2023 0.16亿元 实施类 农业农村局
7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缙云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棠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盘溪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上陈、小坑口、麻弄小流域治理工程 2023-2025 0.21亿元 实施类 水利局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统一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将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实现“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做到目标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投入到位。建立综合决策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属地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良性互动、层层抓落实。
5.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推动水环境管理向精细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完善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技术支撑、资金保障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
5.3 强化环境监管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全面配备乡(镇)和村级环保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能力和环境监察网格化标准建设,制定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5.4 落实资金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激励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
5.5 加大信息公开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全县饮用水水质状况和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明确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