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逐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探索实施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地下水污染源风险管控。
4.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鼓励高效节水灌溉,有序关停农村灌溉机井;加强工业节水,以钢铁、印染、造纸、制革、农副食品加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用足用好南水北调水和朱庄水库等水库水,保障正常供水目标后,沿七里河、大沙河、泜河等进行生态补水,提高地下水水位。
(四)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
1.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土壤环境数据整合,依托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填报土壤环境信息,构建“数字土壤”管理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
2.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检查机制。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修复治理相关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理。
3.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以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为基础,完善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优化和补充“双源”类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及周边预警点位加密监测,市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测。
八、防治结合,构建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一)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拓宽部门沟通协作渠道,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式监管体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深化网格长、网格监督员、监督执法人员、企业内部监管人员“一长三员”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2.加大源头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生产者责任延伸,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3.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转移联单管理,推动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加强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单位和社会力量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支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4.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布局。按照综合利用、焚烧处置、协同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原则,合理核定各类设施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积极推进高附加值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市场化,支持建设废酸碱、电炉除尘灰、废盐、飞灰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化工等园区配套建设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再利用处置设施。
5.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单位的监管,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推进智能化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回收再利用处置,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
(二)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1.严格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管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建立1个医疗废物周转站。依托省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实时监控全覆盖。
2.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构建以焚烧工艺处置为主、消毒工艺处置为补充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强化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等,梯次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三)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品回收处理体系。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非法和不规范堆存渣场排查整治,建立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加快推进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纤维材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水平。有序推进水泥窑、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3.科学统筹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能力。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细化垃圾分类标识,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域覆盖,配套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和飞灰固化物填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