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和做法,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衡水“无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以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核心,重点做好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降低填埋废物的种类与数量,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构建“无废”园区、“无废”小区、“无废”乡村、“无废”学校、“无废”旅游,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京津生态屏障基地,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补齐短板和弱项,分类确定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末端安全处置等各方面任务;加强各部门各领域统筹衔接,强化建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配套性和永续性,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创新引领、市场驱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思路方法举措,强化科技动力支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依法治理、分类施策。坚持遵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方式,因地制宜设定固体废物治理任务、方法、措施、路径,不断优化完善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依法压实各方责任,依法治污、因势利导,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有力推进。

  党政主导、全民共建。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治共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建成完善的“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体系,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重点提升高热值固废资源化和高值化利用;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较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市场机制、强化监管能力。通过系统性规划、精细化管理和“固产”融合发展,形成共建共享的“无废文化”创建氛围,多场景、多特色“无废细胞”打造成功,“无废”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城市精细化和现代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2.阶段目标

  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启动,关联产业转型升级、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推进,在重点机构、社区完成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重点建设阶段(2023—2025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类指标全面达成,“无废文化”培育工作初步完成。

  持续推进阶段(2025年之后)。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总结形成衡水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四)建设指标。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制定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8个三级指标,构成衡水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其中,三级指标包含26项必选指标、24项可选指标、4项河北省特色指标、4项衡水市特色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制度体系

  1.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围绕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分类、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强化固体废物末端利用处置等关键问题,组织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申报制度、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探索装修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制度,建立装修垃圾台账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职责体系。发挥“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顶层引领作用,明确“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组织领导、推动实施、综合协调以及措施保障等工作,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各成员单位围绕指标体系,逐一对照自评,建立部门工作方案,对于优势指标要持续巩固,对于劣势指标要逐一定措施,积极与专家探讨,确保各项指标齐头并进、按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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