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严禁违规提高投标门槛和强制性资格条件,限制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招标方式和随意改变招标程序,禁止采用抽签、摇号或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确定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行招标全过程电子化,积极采取评标专家异地抽取和远程评标,探索人工智能评标。加大全市招标投标市场事中事后监督的力度,探索“互联网 ”监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能力,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推行自主发包方式。严禁通过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或采取入围制、抽签制等办法,限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双向自主选择权。强化诚信为本、信用激励的基石作用,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继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一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要按照“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研究制定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借鉴试点城市的先进成功经验,建立我市工程总承包管理、运营模式。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联合经营,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和支持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制定建筑行业诚信评估办法,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惩戒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主体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营造“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的建筑市场环境。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试点工程,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适宜技术。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采取定向招商方式,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装配装备制造企业落户,促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机械化装配,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在突发疫情防控过程中所具有的优越性,扶持具有装配式构件安装能力的建筑企业发展,有效提升装配式建筑效率。

  推行住宅建筑全装修 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通过设立试点逐年、逐步提高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到2025年年底,力争在城市中心区域新建住宅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政策措施,对新建住宅全装修设计、施工等流程实施有效监管。

  加强技术研发应用 提高建设领域科研投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内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产能和材料,提高施工水平。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新建工程项目、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增加信息化、智慧化元素,并以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大力促进bim技术应用,基于“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负责、资源整合”的原则,统一操作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项目编码和文书编码,覆盖建设工程日常监管,横向打通从规划到竣工运营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启动建设“智慧工地”平台,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合,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工地扬尘等过程管控,增加经济效益,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博得社会效益、实现管理现代化。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强化工程造价监管 建立和完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计价依据体系。做好全套新工程定额,尤其是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与绿色建筑工程定额的宣传推广工作。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断完善我市各种类型工程的概算指标体系。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推行工程合同担保制度。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纳入工程担保范围,优先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代替现金,降低运营成本。对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拒绝接受,建设单位不得将应由自身缴纳的保证金以各种名义转嫁给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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