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规模以上旅游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文旅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集团,培育一批本土化骨干文旅企业,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形成一批创新活跃的文旅企业集群。一是推动企业深度融合,扶持文化和旅游合作、多角经营、跨界发展、创新业态。鼓励温泉旅游企业、大中型滑雪场、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旅游合作社、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旅游运输企业、旅游演艺团体、旅游文化场馆等旅游市场主体深度融合。二是促进文旅企业集团化、联盟化发展。鼓励关联度高、辐射带动性强、参与主体多的文旅企业间合作。发展壮大市、县旅游集团,打造文旅融合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铁岭市文化旅游产业联盟、铁岭市文化旅游协会的牵头作用。三是鼓励资源换资本的措施创新,找准资源和市场结合点,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广泛参与投入。通过转变思路、搭建平台、用活资源,不断提高文旅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交通网“快进慢游”功能,加强交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衔接,加强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完善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枢纽等旅游服务设施功能。支持国省干线公路增设旅游交通指示标志,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适应游客出行方式变化,加大面向散客的旅游公共服务力度。科学规划建设旅游景区停车场、内部交通、便民设施、标识标牌等,合理配置厕所、垃圾桶,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进一步巩固旅游厕所革命成果。推动文化服务进旅游景区。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

  4.繁荣发展旅游夜经济。支持各县(市)区丰富夜间旅游产品,改善夜间旅游消费环境,强化交通、安全保障,鼓励引导夜间旅游消费。依托主要景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业态。鼓励城市公园和主要景区开办“灯光夜场”,举办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曲艺演出、影视娱乐、文化休闲等业态和博物馆、非遗传承人工作坊等夜间旅游“打卡”景点。延长图书馆、博物馆等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场馆夜间体验项目,丰富夜间文化活动品类和场次。重点组织创作推出旅游实景演艺,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打造“白天看景、夜间看戏”全天候旅游体验。提升老街巷文化旅游魅力,推动旅游与城市商圈融合发展,打造集美食、娱乐、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夜游集聚区。组织举办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实施城市亮化美化工程,美化亮化夜间环境。提升夜间旅游交通服务水平。

  (六)深化旅游市场开发。

  1.创新旅游宣传推广。与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合作,在重点客源地市场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旅游品牌的推广活动,持续扩大“北方水城、快乐铁岭”品牌宣传。推动旅游宣传推广与城市经济发展、节庆品牌塑造、商务环境改善等互动发展,发展好以荷花文化旅游节、蒸汽机车旅游节、西丰鹿文化节、大甸子羊汤节、象牙山温泉梨花节、“二人转嘉年华”文化旅游节为代表的节庆营销。

  2.推广四季旅游线路。大力推介春季“赏花观鸟”、夏季“消夏赏荷”、秋季“赏枫采摘”、冬季“嬉冰雪泡温泉到铁岭过大年”四季精品旅游线路,不断丰富线路内涵,打造四季宜游精品线路。制作四季旅游宣传片,推出手绘电子旅游地图。

  3.积极推进“引客入铁”。加大旅游营销投入力度,制定相关奖励政策,鼓励行业组织、社会机构、旅游企业自觉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吸引外地游客到铁岭旅游。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旅游圈一体化营销推广体系,推进旅游营销与各地市宣传衔接。

  4.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融入“一带一路”、中东欧合作,面向东北亚,重点加强同“日、韩、俄”三国的文旅交流与合作;推动与大东北、京沪苏、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交流合作;强化“铁四通辽”协作区建设,联合打造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大连、阜新、石河子等辽疆旅游产业联盟成员合作,实现旅游发展互补融合共赢。

  (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全面推进依法治旅。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地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举报,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加强在线旅游企业监管,提升行业规范水平。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综合执法监管绩效考评制度,强化旅游领域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合同欺诈、旅游经营不规范、“黑导游”、“黑车”、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经营行为。推进旅游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诚信旅游“红黑榜”机制,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畅通线上线下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严格执行最大承载量,提升智慧化旅游服务。强化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抓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落实。鼓励在校学生、退休人员等参与志愿讲解员服务。健全无障碍旅游设施,完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旅游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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