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

  横山区统计局

  横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7月)

  2018年9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国土三调”)。“国土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横山区“国土三调”历时3年,4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5万多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1247.78公顷(166.872 万亩)。其中,水田2756.38 公顷(4.135 万亩),占2.48%;水浇地11595.74 公顷(17.394 万亩),占10.42%;旱地96895.66 公顷(145.343 万亩),占87.10%。耕地主要分布在韩岔镇、赵石畔镇、响水镇、武镇、城关街道办,占全区耕地的53.1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971.64公顷(16.457万亩),占全区耕地的9.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063.69公顷(12.096万亩),占7.2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420.57公顷(53.131万亩),占31.8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9983.21公顷(44.975万亩),占26.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808.67公顷(40.213万亩),占24.10%。

  (二)园地6753.40 公顷(10.130 万亩)。其中,果园6689.98 公顷(10.035 万亩),占99.06%;其他园地63.42 公顷(0.095 万亩),占0.94%。园地主要分布在城关街道办、党岔镇、殿市镇、韩岔镇,占全区园地的49.78%。

  (三)林地118471.39 公顷(177.707 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344.19 公顷(14.016 万亩),占7.89%;灌木林地59825.78 公顷(89.739 万亩),占50.50 %;其他林地49301.42 公顷(73.952 万亩),占41.61%。林地主要分布在雷龙湾镇、塔湾镇、波罗镇、白界镇、城关街道办,占全区林地的71.76%。

  (四)草地158434.50 公顷(237.652 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3106.29 公顷(184.659 万亩),占77.70%;人工牧草地3836.62 公顷(5.755 万亩),占2.42%;其他草地31491.59 公顷(47.237 万亩),占19.88%。草地主要分布在韩岔镇、赵石畔镇、魏家楼镇、高镇、响水镇,占全区草地的53.85%。

  (五)湿地477.53公顷(0.716万亩)。其中,内陆滩涂477.53公顷(0.716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03.29 公顷(19.805 万亩)。其中,城市47.02 公顷(0.071 万亩),占0.36%;建制镇1321.60 公顷(1.982 万亩),占10.01%;村庄10738.29 公顷(16.107 万亩),占81.33%;采矿用地846.82 公顷(1.270 万亩),占6.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9.56 公顷(0.374 万亩),占1.89%。

  (七)交通运输用地7050.92 公顷(10.576 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09.02 公顷(0.614 万亩),占5.80%;公路用地2270.64 公顷(3.406 万亩),占32.20%;农村道路4364.55 公顷(6.547 万亩),占61.90%;机场用地4.31 公顷(0.006 万亩),占0.06%;管道运输用地2.40 公顷(0.004 万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06.63 公顷(8.710 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183.47 公顷(4.775 万亩),占54.83%;水库水面1474.36 公顷(2.212 万亩),占25.39%;坑塘水面472.36 公顷(0.709 万亩),占8.13%;沟渠411.44 公顷(0.617 万亩),占7.09%;水工建筑用地265.00 公顷(0.398万亩),占4.5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关街道办、赵石畔镇、雷龙湾镇、塔湾镇、韩岔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3.04%。

  “国土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国土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国土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国土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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