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新阶段之年。扶风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区域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一、空气质量质量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全面完成各项市考县任务,具体分析如下:

年度目标任务 优良天数(天) pm2.5(ug/m3)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273 ≤43.4 ≤9
全年空气质量状况 285 32 7
完成情况 比任务超额完成12天 比任务改善26.3% 比任务超额完成2天

  表12021年扶风县全年空气质量状况

  (二)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

  将2021年全年空气质量与2019、2020年空气质量进行同比分析,结果如下:

  表22021年扶风县全年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表

月季半年 so2 no2 pm10 pm2.5 co(mg/m3)第95百分位 o3-8h第90百分位 综合指数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优良天数(天) 优良率(%)
国家标准 60 40 70 35 4 160 ——      
2019年全年 8 24 74 50 1.6 156 4.6 16 255 69.9
2020年全年 7 20 67 41 1.5 153 4.09 4 290 79.2
2021年全年 7 17 67 32 1.0 163 3.68 7 285 78.1
同比2019(%) 改善12.5% 改善29.2% 改善9.5% 改善36.0% 改善37.5% 变差4.5% 改善20.0% 减少9天 增加30天 改善11.7%
同比2020(%) 持平 改善15.0% 持平 改善22.0% 改善33.3% 变差6.5% 改善10.0% 增加3天 减少5天 变差1.4%
超标天数(天) 0 0 22 18 0 40 —— —— —— ——

  (三)降尘指标

  在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办公楼楼顶设置降尘监测点进行逐月连续监测,降尘量为6.56吨/月·km2,低于市考县目标任务(7吨/月·km2)6.3%,超额完成本年度降尘目标任务。

  (二)水环境质量。

  1、渭河宝鸡市出境断面

  通过自测和市级通报,渭河宝鸡市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指标2021年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2、小韦河杏林断面

  根据自测和市级通报,小韦河杏林断面水质2021年稳定达到市考ⅴ类标准,多个月份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优于考核标准2个类别。

  3、宝鸡峡总干渠出境断面

  根据自测数据和市级通报,宝鸡峡总干渠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标准。

  4、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按时限每季度对官务水库(湖库型地表水水源)、每半年对扶风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水源)共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表3 2021年扶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 号 城市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1 扶风县 官务水库 地表水 达标
2 扶风县 扶风县自来水公司 地下水 达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

  一是积极配合市站对我县涉及的“十四五”国家土壤监测网点位进行定位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扶风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二是8月份邀请第三方公司对我县一般监测村庄庄白村3个土壤点位(2耕地1果园)的土壤质量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质量

  1、开展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

  积极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环境噪声布点规范要求,今年3月份对法门寺文化景区、七星河湿地公园、新城区、老城区、法门镇、工业园、东大街等进行了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经监测,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标准值。

  2、开展城区声功能区划工作。在去年工作以及征求各相关镇街、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与第三方公司对接,对区划方案进行修改。起草《关于印发《扶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2021〕48号)并于2021年12月11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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