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扣除沙尘后)5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扣除沙尘后)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2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浓度值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值127微克/立方米;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6天,优良率89.3%。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没有发生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情况。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2021年全市地表水8个国家考核断面(冰沟、西干渠渠首、丰乐河水文站、莺落峡、皇城水库、高崖水文站、六坝桥、正义峡)、4个省级考核断面(红湾、双树寺水库、四坝、花寨桥西)水质优良比例100%;山丹河山丹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目标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2021年全市8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甘州区滨河水源地、城区备用水源地、临泽县黄家湾滩水源地、高台县城区水源地、山丹县城区水源地、白石崖水库水源地、民乐县总寨水源地、肃南县东柳沟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
地下水环境质量:2021年我市甘州区梁家墩镇田家小庙、临泽县城东南角、临泽县化音九眼渠、民乐县三堡镇徐家寨子、高台县骆驼城乡西滩村、肃南县明海乡白家大房子6个国家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119个有效监测点的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行驶在城市道路主次干线的车辆,2021年道路交通噪声对市区主、次干线31个监测点进行监测,昼间等效声级为65.7分贝,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为“好”。
四、生态环境状况
张掖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1,表明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生态环境状况一般,较适合人类生存。与上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五、土壤环境质量
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38个基础点监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六、核与辐射环境状况
截至2021年底,张掖市放射源应用单位共有5家,放射源共计11枚,放射源应用涉及地质勘探、密度测量等领域;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有112家,主要用于医疗诊断。射线装置共有274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9台,ⅲ类射线装置265台。张掖市陆地γ辐射剂量率的累积测量范围为100-115ngy/h,在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同步测量值范围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全部达标。甘州区滨河水源、高台县饮用水源地、临泽县黄家湾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黑河莺落峡断面水质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测量值在全省水质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同步测量值范围内。张掖市农科所、祁连山滑雪场、高台县新区湿地公园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测量值在全省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同步测量值范围内。
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污染控制
2021年,全市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137.39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65.18吨,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184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86.45吨,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