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6月7日)

  略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阳县自然资源局

  略阳县统计局

  自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三调”各项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依规调查,历时3年,组织专技调查人员、调动干部群众共计500余人参与了我县调查工作,共计调查图斑8.7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情况。“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采用国家下发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应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有力保证了“三调”成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三调”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5866.16公顷(23.8万亩)。

  其中,水田371.83公顷(0.56万亩),占2.34%;水浇地225.22公顷(0.34万亩),占1.42%;旱地15269.11公顷(22.9万亩),占96.24%。徐家坪镇、兴州街道、白水江镇、白雀寺镇、黑河镇、郭镇、接官亭镇7个镇街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63.48%。全县耕地均为一年两熟制,年均降水量860毫米左右。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2.15公顷(0.54万亩),占2.2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62.87公顷(1.14万亩),占4.8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93.18公顷(2.69万亩),占11.3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216.2公顷(9.32万亩),占39.1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731.76公顷(10.1万亩),占42.43%。

  (二)园地2287.87公顷(3.43万亩)。

  其中,果园137.14公顷(0.21万亩),占5.99%;茶园55.09公顷(0.08万亩),占2.41%;其他园地2095.64公顷(3.14万亩),占91.60%,主要种植杜仲、银杏、桑树等经济树木。园地主要分布在徐家坪镇、兴州街道、白雀寺镇、硖口驿镇、金家河镇、乐素河镇、白水江镇,占全县园地的62.35%。

  (三)林地251259.40公顷(376.89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222039.6公顷(333.06万亩),占88.37%;竹林地162.53公顷(0.24万亩),占0.06%;灌木林地26268.31公顷(39.4万亩),占10.45%;其他林地2788.96公顷(4.19万亩),占1.11%。兴州街道、五龙洞镇、郭镇、仙台镇、两河口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7个镇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9.07%。

  (四)草地458.22公顷(0.69万亩)。

  其中,其他草地458.12公顷(0.69万亩),占99.98%。天然牧草地0.1公顷(1.5亩),占0.02%;县域内天然牧草地只有一个图斑,位于五龙洞镇;其他草地均匀分布于全县各处。

  (五)湿地161.58公顷(0.24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为内陆滩涂,全县内陆滩涂161.58公顷(0.24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境内嘉陵江、汉江水系流域的镇街。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195.55公顷(6.29万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535.59公顷(0.8万亩),占12.77%;村庄用地3250.1公顷(4.88万亩),占77.47%;采矿用地388.35公顷(0.58万亩),占9.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51公顷(0.03万亩),占0.51%。

  (七)交通运输用地2196.64公顷(3.29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90.78公顷(0.14万亩),占4.13%;公路用地815.66公顷(1.22万亩),占37.13%;农村道路1289.95公顷(1.93万亩),占58.72%;管道运输用地0.25公顷(4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96.23公顷(5.99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3818.03公顷(5.72万亩),占95.54%;水库水面157.78公顷(0.24万亩),占3.95%;坑塘水面12.66公顷(0.02万亩),占0.32%;沟渠0.59公顷(8亩),占0.01%;水工建筑用地7.17公顷(0.01万亩),占0.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汉江水系流域的镇街。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数据显示:在耕地保护方面,自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县域耕地质量逐渐提升;生态建设方面,10年间,全县林地面积净增加11775.23公顷(17.66万亩)、河流水面净增加483.3公顷(0.73万亩),表明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数据依据。我县将进一步做好“三调”成果共享应用管理,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统筹推进国土空间合理布局,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资源利用方式,真正让“三调”成果在支撑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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