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部署,根据焦作市三调办相关要求,2019年1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要求,认真开展外业举证和内业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严把成果质量关,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现状。2021年10月全县各类调查成果全面通过省级验收。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7140.01公顷(707100.15亩)。其中,水田2417.56公顷(36263.40亩),占5.13%;水浇地44722.45公顷(670836.75亩),占94.87%。耕地主要分布在大封镇、大虹桥乡、北郭乡、詹店镇、嘉应观乡,五个乡镇耕地占全县耕地的53.9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7140.01公顷(707100.15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二)种植园用地1612.81公顷(24192.15亩)。其中,果园1611.43公顷(24171.45亩),占99.91%;其他园地1.38公顷(20.70亩),占0.09%。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大虹桥乡、三阳乡、嘉应观乡、詹店镇、北郭乡,五个乡镇种植园用地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73.78%。

  (三)林地6245.42公顷(93681.30亩)。其中,乔木林地1771.79公顷(26576.85亩),占28.37%;灌木林地0.10公顷(1.50亩),占0.00%;其他林地4473.53公顷(67102.95亩),占71.63%。林地主要分布在谢旗营镇、木城街道办事处、圪垱店镇、嘉应观乡、龙源街道办事处,五个乡镇办事处林地占全县林地的54.33%。

  (四)草地44.39公顷(665.85亩)。其中,其他草地44.39公顷(665.85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詹店镇、龙泉街道办事处、三阳乡,三个乡镇办事处草地占全县草地的55.89%。

  (五)湿地755.72公顷(11335.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755.72公顷(11335.80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大封镇、北郭乡、嘉应观乡、詹店镇,四个乡镇湿地占全县湿地的97.9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241.02公顷(243615.3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754.84公顷(56322.60亩),占23.12%;村庄用地12194.41公顷(182916.15亩),占75.08%;采矿用地59.55公顷(893.25亩),占0.3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2.22公顷(3483.30亩),占1.43%。

  (七)交通运输用地2505.72公顷(37585.80亩)。其中,铁路用地167.99公顷(2519.85亩),占6.70%;公路用地1285.35公顷(19280.25亩),占51.30%;农村道路1052.38公顷(15785.70亩),占42.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04.50公顷(60067.50亩)。其中,河流水面1689.95公顷(25349.25亩),占42.20%;坑塘水面406.42公顷(6096.30亩),占10.15%;沟渠445.17公顷(6677.55亩),占11.12%;水工建筑用地1462.96公顷(21944.40亩),占36.5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詹店镇、嘉应观乡、北郭乡,三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8.31%。

  注:以上数据成果包含五个托管村(小李庄村、杨梧槚村、岳梧槚村、姜毛庄村和南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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