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规定,现发布2021年武汉市蔡甸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蔡甸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9(2020年为3.74)。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蔡甸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2天(2020年为32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7%,其中117天优、205天良、40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浓度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日均值达标率为98.6%。
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日均值达标率为96.1%。
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细颗粒物浓度日均值达标率为94.8%。
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3~1.5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浓度日均值达标率100%。
环境空气中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变化范围4~194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达标率97.5%,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年均值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
2021年自然降尘量平均值为6.8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3.4吨/平方公里·月。
2021年降水ph平均值为6.55,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0.11;酸雨(ph值小于5.60)样品检出频率为0%,与2020年持平。
二、水环境质量
1.河流水质
1.1 主要河流
2021年汉江蔡甸段入境谢八家断面水质为ⅲ类,出境白鹤嘴断面水质为ⅲ类,与2020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通顺河国考断面黄陵大桥水质为ⅲ类,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1.2 中小河流
2021年各中小河流中,汉阳河、奓河、老襄河、黄丝河、白湖渠为ⅳ类;打鼓渡河、东湖泵站渠、东风闸渠、侏儒河、庙五河、西流河、兴无垸河、洪北主干渠水质为ⅴ类。
各中小河流与去年相比,侏儒河、老襄河、黄丝河水质好转;其它河流水质保持稳定。
2.湖泊水质
2021年监测的28个湖泊,32个点位中,按功能类别统计,重点湖泊中符合功能类别的湖泊有1个,占已划定功能类别湖泊的20%;按水质类别统计,所监测湖泊中达到ⅳ类的有25个,占89%;ⅴ类的有3个,占11%。湖泊中主要的超标项目是总磷、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
2.1重点湖泊
2021年全区11个重点湖泊中,均为ⅳ类水质。于2020年相比,沉湖、王家涉水质好转,官莲湖水质变差,其余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
2.2非重点湖泊
全区17个非重点湖泊中,14个为ⅳ类水质,3个为ⅴ类水质。于2020年相比笔砚湖、白莲海、小金鸡赛、长洲赛、瓦家赛水质好转,石洋湖水质变差,其余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14个湖泊为轻度富营养状态,3个湖泊为中度富营养状态。
3.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1年蔡甸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21年开展了蔡甸区汉阳大街和正阳大悦城2个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进行评价。
蔡甸区汉阳大街和正阳大悦城2个监测点位均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7.5%,全年总点次达标率为93.8%。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2022年5月19日